福建省民政厅民政一网通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信息化基础运维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0]HMY[GK]2020007_2_91440102312130384_2341)
一、合同编号:[3500]HMY[GK]2020007_2_91440102312130384_2341
二、合同名称:福建省民政厅民政一网通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信息化基础运维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包[3500]HMY[GK]2020007_2_91440102312130384_2341)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0]HMY[GK]2020007
四、项目名称:福建省民政厅民政一网通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信息化基础运维服务类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民政厅
地 址:鼓东路44号
联系方式:0591-83393656
供应商(乙方):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珠海区新港中路381号
联系方式:020-841180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2-1 | C020899 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民政一网通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编写福建省民政一网通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 计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 | 1.要求投标人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单位应用需求,遵循国家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和设 计的标准和规范,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设 计手段,对项目的进行科学、规范的监督、管理、控制和协调。 2.可研暨初设应遵循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按有关标准、规范进行编制。 3.可研暨初设是进行项目建设及验收的重要依据。编制可研暨初设时,应认真进行调查和研究,取得可靠的基本资料。设 计应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密切结合实际,节约投资,注重经济效益。初步设 计报告应有分析、论证、明确的结论和意见,文字简明扼要,图表完整清晰。 4.可研暨初设的编制,应遵循“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原则,尽可能利用政府已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节约投资。 5.投标人要对本次项目建设的相关依赖现状进行充分调研;可研暨初设的编制应充分考虑采购人已经建设完成或准备建设的内容,投标人应对相关信息应用系统提出方案建议与理解分析。 6.投标人要对本次项目的建设内容设 计提出方案建议与理解分析。 | 45 | 按照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要求,完全响应 | 260000 |
合同总金额:¥260,000.00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履约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福建省民政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10-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0-10-10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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