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局):
现将《福建省民政厅深化“马上就办”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福建省民政厅
2014年6月20日
福建省民政厅深化“马上就办”行动方案
根据《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印发〈深化“马上就办”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效综〔2014〕5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开展深化“马上就办”行动的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贯彻实施《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按照突出改进作风、优化政府服务,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的要求,大力强化“马上就办”理念,着力提升“马上就办”实效,推动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增强民政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深化“马上就办”行动方案的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办公室作为牵头单位,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6月底前报省效能办),各处室要根据任务分工和责任,互相配合,狠抓落实。同时,厅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效能督查,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走过场的,影响年度绩效考评的,实行效能问责,确保我厅机关效能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为打造现化服务型民政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准入条件,除国家规定的限制和禁止投资领域外,一律对民间资本开放。完善民政领域内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的配套改革制度。加大优惠政策的宣传、指导、执行力度,注重优化流程,减少管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牵头处室:法规处;参加单位:民间组织管理局、福利慈善处、社会事务处;完成时限:12月)
(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围绕优化审批、简政放权,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依法依规提出取消、下放、转变的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认定等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控制新增行政审批项目。对行政审批(含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含转变管理方式)等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明确名称、依据、标准、流程、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等,分清即办件和承诺件,形成省级清单目录,实行目录化管理。同时,积极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清单目录于8月底报省审改办,并报效能办备查。(牵头处室:法规处;参加单位:各相关处室;完成时限:12月)
(三)梳理机关内部管理与服务事项。围绕深化改革、正确履职,对内部管理和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分类明确事项性质和办理时限,并形成清单目录。梳理情况于8月底报省效能办备查。(牵头处室:办公室;参加单位:各相关处室;完成时限:10月)
(四)完善行政服务方式。配合做好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升级改造省级网上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完善全流程网上办理的“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推行使用和共享电子文件证照、实行即时电子监察等工作。(牵头处室:办公室;参加单位:法规处、民间组织管理局、福利慈善处、社会事务处、监察室)
(五)提升绩效管理水平。配合省效能办做好绩效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条例》和省里制定的《绩效管理奖惩实施细则》等制度规范,完善我厅的相关制度规定。(牵头处室:办公室;参加单位:人事处、计财处;完成时限:11月)
(六)注重总结提升。结合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对照“马上就办”要求,查找机关效能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建章立制,使“马上就办”要求转化为真正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结合省直机关开展“学厦航、打造优质软环境作表率”第三轮“十佳举措”征集评选活动,促进机关干部进一步更新观念、开阔思路,转变作风、改进服务。(牵头处室:办公室;参加单位: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完成时限:12月)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