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局),省救助管理总站(省勘界和地名档案管理中心)、省福彩中心:
《福建省民政厅2014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已经省效能办批复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责任处室要认真制定绩效工作目标落实计划,明确工作进度和相关责任人;每半年报送一次绩效运行情况的分析材料,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对影响任务完成的因素认真分析, 及时整改,确保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对落实绩效工作目标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特别是绩效进步和绩效创新的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确保有关资料真实、完整。
福建省民政厅
2014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民政厅2014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科学评估民政工作业绩,根据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4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效综〔2014〕3号)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会议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认真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围绕“高站位促转型”这一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服务型民政,力争实现“五个突破”,推动民政工作适应形势变化、符合发展趋势、体现群众要求。
二、绩效目标
详见附件《福建省民政厅2014年度绩效管理考核指标表》。
三、工作步骤
(一)确定考核指标(4月下旬)
根据省政府分解的年度工作任务和省民政厅2014年度业务工作计划,坚持高低适度、质与量相统一、便于考核和可操作性、可测量原则,各处(室、局)和厅直属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绩效评估备选指标,由厅办公室汇总并组织业务处室修正、完善后报厅务会议审定,确定能够反映我厅职能和当年工作绩效的10项关键业绩评估指标和行政能力建设指标。
(二)制订工作方案(5月上旬至7月上旬)
根据闽效综〔2014〕3号文件精神,制订我厅2014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绩效目标、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落实绩效管理工作,经省绩效评估工作小组批复后执行。
(三)中期和年终自评报告(7月底和翌年1月)
根据省效能办工作要求和我厅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结合半年和年终公众绩效评议反馈,对各项绩效目标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查找薄弱环节,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绩效,确保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中期和年终自评报告分别于2014年7月31日前和2015年1月10日前送省效能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绩效管理工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评估民政工作业绩的重要方法和步骤,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绩效评估工作,树立正确的绩效评估观念,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改进绩效运作方式,认真抓好绩效管理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厅绩效评估工作由厅党组统一领导,厅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厅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责任单位具体实施。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绩效评估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所担负绩效指标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制定绩效指标落实工作计划,把绩效工作目标分解到人,落实到位,确保各项绩效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注重持续运作。要按照绩效管理的工作步骤和绩效评估方案要求,把绩效指标落实与自身业务职能职责的发挥充分结合起来,通过绩效评估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厅务会要每季度听取一次绩效情况汇报,及时发现绩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半年召开绩效情况分析会和年终总结会,分析总结绩效工作开展情况。各责任单位要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对年度绩效目标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严格目标实现序时进度;要在落实绩效目标工作中加强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确保有关资料真实、完整。
附件:2014年福建省民政厅绩效管理指标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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