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驻省民政厅纪检组、监察室在省纪委、监察厅的正确领导下,在派驻部门的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系列规定精神,紧密驻在部门工作实际,找准站位,认真履职,扎实工作,着力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2013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1、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贯彻部署。一是抓好日常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协助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通过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福建民政讲坛、党员干部大会等形式,着重加强党风党纪、廉政法规、正反典型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是抓好重要会议精神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召开后,及时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传达,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纪委全会和省纪委全会精神上来。三是抓好工作任务贯彻部署。
2、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一是开展廉洁自律工作专项治理。重要节日期间,认真部署系统开展廉洁自律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督促驻在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廉洁自律工作自查。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颁发后,协助驻在部门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廉政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结合驻在部门实际,研究提出推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监督措施,抓好督促检查,促进党员干部自觉规范廉洁从政行为。二是督促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落实。重点推进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督促领导干部主动、如实汇报个人有关事项,促进了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有关规定。目前,建立完善了96名处级干部的廉政档案,104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规定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三是抓好党员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坚持把廉政谈话作为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政风险能力。今年来,对10名新任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考察和廉政谈话,并与他们签订廉政承诺,强化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党纪条规意识。
3、扎实推动惩防体系各项重点任务。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积极协助驻厅党组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提出具体措施,督促抓好落实。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初,结合厅机关年度考核,配合抓好机关处室负责人开展述职述廉,对厅属单位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进一步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有效落实。二是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月中旬,按照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结合民政实际,制定了民政厅《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民政业务工作相结合,与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结合。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制定下发了《福建省民政厅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意见》,将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处室(单位),明确工作要求,较好地推动了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实施。四是梳理分析惩防体系建设任务情况。10月上旬,根据省惩防办的通知精神,及时协助厅党组,认真梳理分析贯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情况,结合民政部门实际,提供了《福建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的相关任务。
(二)围绕中心任务,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1、加强对机关勤政廉政工作的监督。一是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抽查。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开展财务管理情况抽查。二是开展网上审批电子监察。我们坚持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突破口,督促驻厅有关业务部门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事时限,特别是对驻厅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办理事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跟踪监督,及时发送预警纠错信号。三是加强机关效能监督检查。以改进机关作风为着力点,开展机关人员上下班制度、办公秩序等效能抽查,进一步促进机关改进作风、提高效能。
2、加强对重大事项实施情况的监督。一是加强对有关人事工作的监督。今年来,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重点对驻厅机关处级岗位竞争上岗进行了监督;参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核有关过程的监督,进一步促进规范招聘工作程序。二是加强对驻厅机关重要采购、招标事项的监督。重点关注救灾物资、慰问品、办公设备等大宗物品采购和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招标活动的监督,促进重大采购、招标事项的规范运作。三是加强对民生保障工作的监督。四是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的受理。
3、推进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按照《福建省民政厅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指导和督促机关各处室、厅属有关单位梳理完善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不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目前,已对22个厅机关处(室、局)及部分直属单位重点岗位的风险点排查、风险等级评估、防控措施制定及权力运行图等内容,按照统一标准和程序进行了逐个汇总梳理,推动了廉政风险控机制建设。经梳理,共对68个重点岗位风险进行排查,查找出廉政风险点143个,其中一级风险点19个、二级风险点51个、三级风险点73个,制定防控措施235条,编制岗位职权目录150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92份。
4、积极探索监督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我们在全面履职的同时,紧贴民政中心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开展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调研,为推动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提供服务。
(三)着力作风建设,深入抓好民主评议工作
1、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工作。一是深入调研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二是制定方案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开展评议工作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全省各地民政部门对救助管理等服务方面收集的196个问题,除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场所改造、有关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外,已整改到位191个,整改率达97.45%,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督促相关单位按照整改责任抓紧落实。
2、积极协调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工作。根据省政府纠风办的安排,5月31日省民政厅参与省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驻厅领导与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就群众关心、关注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等民政业务,向广大群众作了宣传和解答,现场接入热线电话、短信、微博共37条,认真负责给予解答;特别是对部分需要解决的问题,按照责任要求逐一分解到相关业务处室,跟踪督促,并及时向群众反馈,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
3、及时跟踪督办解决群众诉求事项。我们严格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及时将省政府纠风办转来的群众诉求事项认真梳理、分解到位,跟踪督促相关业务处室办理,按时反馈结果,做到能当即处理的不拖延,需要协办的及时协调办理。
4、继续深化行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四)认真排查案源,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我们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和案件检查工作,发挥了信访举报在加强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二是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三是信访预警,加强监督。对发现有违纪苗头和轻微违纪行为的人员,我们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五)坚持惩防并举,重视抓好信访举报工作
我们始终注意预防和查处相结合,不断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规范工作程序,发挥信访监督预防作用。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平时能够认真阅读每一份举报信件,对反映县市区民政系统的问题,都批阅督办;对反映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问题,认真研究核查方案,对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谈话提醒;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认真研究解决;对核实认定存在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纠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对举报不实的及时澄清,最大程度地保护干部干事业的积极性。同时,督促及时建立案件统计分析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效果。今年来,驻厅纪检组共收到检举控告类信访8件,已全部办结,其中初核3件。对发现有违纪苗头和轻微违纪行为的人员,都能及时亲自找其谈话,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今年来,对2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
(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能力
重视加强全省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探索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方式、方法,拓宽培训渠道,创新培训形式,不断提高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质量。
二、2014年工作思路
新的一年,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和中央纪委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学习“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专题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察厅的工作部署,按照“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自身”的要求,围绕中心、贴近实际,找准站位、理清思路,突出主业、正确履职,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坚持围绕中心,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
(二)强化信访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三)加强组织协调,协助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四)深化纠风工作,持续推进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民政系统纪检干部的履职能力。
驻省民政厅纪检组、监察室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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