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纠风办:
按照省政府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厅今年在全省救助管理机构开展行风建设重点评议活动。在厅民评办的有力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从3月下旬开始,全省救助管理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行风建设取得明显实效,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现将行风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层层落实,精心组织行评活动
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站高度重视行风建设评议活动,把此项工作列入今年民政工作的重点抓好落实。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各设区市民政局均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市救助管理站站长为副组长,各县(区)救助站站长为成员的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为救助管理机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制定工作方案。4月份,省救助管理站与厅监察室在深入各地调研、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以及在对去年全省救助管理机构行风建设重点评议进行深刻总结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今年救助管理机构行风建设重点选题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各级救助管理机构都相应制定了本部门的行评方案。三是积极动员部署。3月底召开全省救助管理工作会议,专题动员部署行风建设,要求全省各级救助管理机构充分认识开展行风建设重点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以此提高干部职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意识,不断提升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四是阶段性督促检查。在8月份召开的全省救助管理工作年中分析会、11月份召开的全省民政局长培训班上,厅领导均对做好救助管理机构行评工作作了专门强调。同时,我们还主动征求行评代表对救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省行评代表和厅聘请的行评代表分赴部分地市检查指导基层救助管理工作。各地也按照方案要求,按时上报了行评工作总结和自查整改情况一览表,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
(二)查纠结合,认真抓好问题整改
今年,全省各级救助管理机构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继续开展行风建设重点评议为抓手、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积极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查纠结合,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一方面广泛征求意见。全省各级救助管理机构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互相提、自己找”等方法,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调研、征求行评代表意见、设立投诉电话、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如今年6月19日,全省各级救助管理站均开展“开放日”活动。活动当天,救助管理站积极邀请街镇及社区工作人员、居民群众、社会工作者、行评代表、高校志愿者、社会爱心人士和新闻媒体到救助管理机构实地参观、座谈,充分展示救助管理政策、救助程序、救助服务等内容,并征求他们对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社会互动,提高救助工作透明度和社会知晓度。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与行评代表座谈等形式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67条。另一方面抓好整改落实。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整改时限和具体抓落实人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如,龙岩市救助管理站针对救助用房保护性设施不够的问题,及时为救助用房卫生间和走廊安装了安全扶手、在卫生间铺设了防滑垫,确保受助人员在站内的人身安全。三明市救助管理站针对救助物品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对库存物品进行了全面清点,建立了严格的出入库登记审核制度,同时建立每周“一、三、五日间巡查,二、四、六夜间巡查”制度,使各类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救治。宁德市救助站制定了《流浪乞讨人员回访制度》,旨在通过回访了解受助未成年人返乡后生活情况,有针对性的解决其面临的困难与问题,从源头上防止二次流浪的发生。在整改过程中,各级救助管理站建立和完善人本服务管理模式、救助工作流程、救助管理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日常工作制度、值班制度、重大责任追究制度、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形成上下衔接、内外结合、注重长效的互动机制。
(三)以评促转,提升救助服务水平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救助管理站以行风评议为契机,致力推进作风转变,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有效发挥了救助管理工作“托底线”的作用。截至10月31日,全省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8909人次,其中未成年人1446人次,智障人员1393人次,精神病人1414人次,购票返乡37736人次,护送返乡769人次,安置576人次。一是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继厦门市被列为全国首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地区后,三明市、光泽县今年又被列为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地区。三个地区均已开展或着手部署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厦门市召开了全市试点工作推进会,构建了市、区、镇街及其相关部门和居委会相互协调配合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网络,并在市救助管理站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成长之家”,拓展救助范围,将救助工作延伸至困境未成年人。厦门市救助管理站安置流浪小女孩并帮助她重新入学的事例今年10月份被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栏目以《救助站里的女孩》为题进行了报道,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好评。三明市、光泽县民政局均起草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实施方案》,向地方政府提请成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设计发放《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未成年人摸底排查表》,初步开展困境未成年人摸底排查工作。二是积极开展专项行动。从去年12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薄弱环节和隐患,跟踪监测重点区域,及时护送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护送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等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和诊断。活动期间,全省共发放各类防寒保暖衣物6000多套,食品9000多份。南平市救助管理站、三明市救助管理站和光泽县救助管理站获民政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通报表扬。7月份,省厅下发通知对炎热天气救助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各地组织救助服务队上街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主动救助,增加街头巡查救助的频率,派送防暑降温清凉物品,切实保障高温天气下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同时,继续巩固深化“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莆田市救助管理站与公安部门配合,及时解救被困的5岁男童的做法,被民政部窦玉沛副部长批示并由民政部《民政信息参考》刊发全国学习参考。三是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鼓励引导各级救助管理站通过慈善救助、爱心帮扶、引入专业社工和志愿服务等方式,利用社会力量充实救助保护工作队伍,提高救助服务水平。福州市救助管理站将滞留受助人员托养在福州市金浦老人公寓,并成立“托养机构工作小组”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托养管理机制,提升托养服务质量。泉州市救助管理站积极协助泉源之家,落实和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并与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于去年3月签订社工项目购买协议,至今已为近2000人次提供服务。四是加强救助站基础建设。今年8月,省总站向各市、县(区)下发了《福建省救助管理机构基本信息情况表》和《福建省救助管理机构问卷调查表》,对全省各级救助管理站现状进行全面摸底调查。10月,省总站对全省各级救助管理站2014—2015年在建和计划建设项目进行数据收集统计,建立项目储备,并在此基础上向省财政厅申请全省救助管理机构设施更新改造专项补助资金1600万元,对39个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进行补助。五是推进救助管理服务规范化。6月份,转发民政部《关于启用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标识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救助管理站落实标识启用工作,目前大部分救助管理站已在主体建筑的显著位置安装或者悬挂标识,在救助引导牌、服务咨询点、政务公开栏使用标识。7月份,转发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要求各地救助管理站认真学习贯彻,严格执行文件规定,提升救助管理服务水平。9月份,联合省财政厅转发了财政部、民政部新修订的《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各级救助管理站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今年,莆田市、泉州市、光泽县3个救助管理站被民政部评为国家三级站,至此我省国家等级站总数达到8个。龙岩市、建宁县、泰宁县、将乐县、松溪县5个救助管理站正在积极申报第三批国家等级站。
二、存在的问题
行风评议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全省救助管理工作服务的理念和水平,但也应看到救助管理工作仍存在的许多不足和差距:一是职业乞讨行为缺乏有效治理方式。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流浪乞讨人员中的职业乞讨人员日益增多,如何应对职业乞讨现象还缺乏有效的执法手段和执法依据,有些乞讨人员的乞讨手段日趋专业化、团体化,严重影响正常救助工作的开展。二是 “沉淀”下来的救助对象安置较难。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但在实际运行中遇到了受助人员返家难问题,例如一些痴呆傻、精神病对象不能提供信息,无法联络家人或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导致特殊类别受助人员救助期满后“站内滞留”情况严重。三是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需要多部门保持联动、共同协作配合,亟需在工作中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权限和责任,既防止推诿扯皮又可整合资源,有效开展救助。四是救助管理工作的基础还比较薄弱。全省各级救助管理站发展还不够平衡,财政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投入还不够,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县级救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编制较少,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救助服务的方式方法还比较简单,救助队伍人员的素质与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三、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救助管理工作将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为重点,坚持把行风评议工作做为破解当前救助管理工作难题的有效途径,继续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导向,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不断提升救助服务能力。
(一)探索完善临时救助配套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精神,探索建立临时遇困流动人口临时救助配套工作机制,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主动救助,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做好救助安置工作。认真执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加强与有关部门特别是公安部门的联动配合,努力减少跑站现象。
(二)加强救助管理站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省39个救助管理站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按时、按标准完成建设任务;再推选一批符合条件的救助管理站参加国家等级站评定,同时对已评上等级站的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不被摘牌。
(三)强化救助站内部管理。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对全省救助管理站开展工作绩效评价,完善中央救助补助资金省级分配机制。规范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建立完善救助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并逐步实现信息化。适时组织开展全省救助管理机构安全检查。举办全省救助管理机构骨干培训班,结合民政部新颁布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对全省救助管理骨干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救助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召开全省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推进会,部署开展省级未保试点工作。指导国家试点地区厦门、三明、光泽加快推进未保试点工作。
(五)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活动。继续在全省范围开展“寒冬送温暖”、“炎热送清凉”活动,保障救助对象顺利渡过恶劣天气,确保不出意外事件。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继续开展“6.19救助机构开放日”活动,宣传救助管理法规政策,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建立行风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对今年救助管理机构行风建设重点评议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发现宣传典型,巩固行风评议工作成果。进一步发挥行评代表作用,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巩固提升的基础上开展行风评议“回头看”工作,努力把我省救助管理机构行风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福建省民政厅
2014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