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民政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民办〔2015〕101号
来源:厅机关党委 时间:2015-05-04 11:46
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老龄办,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5年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民政厅

  2015427

2015年省民政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依法治省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届精神文明单位及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起始年,全省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工作主线,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思想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为推动全省民政事业新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一、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结合民政工作特点,进一步创新载体,搭建干部职工便与参于的平台,运用多种形式,在全系统范围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及主题实践活动。

  (一)突出重点,推进学习教育

  一是坚持党组中心组定期学习及系统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制度,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二是充分利用福建民政讲坛、福建民政网、福建民政期刊、宣传展版以及其他公共信息平台,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深刻论述,更好地用讲话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新台阶。三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贯穿到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的各项活动和工作载体之中,深入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使系统干部职工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二)选树典型,强化道德建设

  一是积极参加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和第四届省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二是积极挖掘身边的道德模范典型,组织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和“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等评选活动。三是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孝老爱亲等先进事迹,并及时将信息向《八闽机关党建》电视栏目、《福建机关党建网》和《党的生活》刊物报送。四是认真做好生活困难的先进模范慰问帮扶工作,使他们及时得到社会的关心和关爱。五是把人品孝行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重要考核依据,从而激励干部职工自觉学习先模和身边好人的崇高精神,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

  (三)传播文明,树立行业新风

  一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杜绝公款吃喝、违规配车、公款旅游、修建豪华楼堂馆所、大搞节庆论坛活动等现象发生。二是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围绕“吃、住、行”等方面,持续开展文明餐桌低碳节能节俭办事、“绿色出行”和“办公场所禁烟”等行动。三是开展网络文明宣传。成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队,充分利用“微信”、“微博”“QQ”群、手机报等新媒体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四是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利用办公大楼、电梯、会议室、党建室、停车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设置创意好、感染力强的尊德守礼提示牌,引导人们崇德向善,文明有礼,为实现“中国梦”凝聚强大正能量。五是完善诚信践诺制度。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强化诚信教育和监管。有效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管理制度。并充分利用公共信息平台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继续推行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廉洁服务,通过公开承诺、践诺行动、群众评议、整改反馈、责任追究等措施,将民政工作队伍打造成一支务实、诚信、廉洁、高效的人民满意的服务队伍。

  (四)利用传统节日,深化特色活动

  在传统节日期间,广泛开展富有民政文化精神、体现地方民俗特色的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同时,摒弃节日铺张浪费的陋习,形成节俭过节、公益过节、敬老过节、绿色过节的良好风气。

  (五)围绕“服务中心”,开展学习活动

  一是组织参加“学厦航”、“学长汀” 十佳举措征集推荐及网络评选投票活动。二是组织开展《福建生态文明建设学习问答》学习宣传,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生态文明人人有责、人人受益的理念。三是发挥民政工作优势,进一步制定出台优化软环境各项举措,并把我厅制定出台的优化软环境的各项举措作为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有效载体和持续推进民政事业快速发展的实际举措,有力推动机关简政放权、转变行政职能,改进服务模式、提高办事效率,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为建设美丽福建打下坚实基础。

  二、不断深化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

  一是加强创建工作领导。根据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厅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二是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及时与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创建第十三届文明单位责任书。三是开展省市共建。深化“六大共建”(文明社区、文明窗口、文明交通、优美环境、志愿服务、道德教育),积极配合福州市创建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为提高省会城市文明程度尽心尽责。四是开展社区共建。进一步规范共建活动,不断丰富共建内容,有效落实共建责任。

  (七)深化文明行业创建

  一是贯彻落实全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参与省第八届文明行业竞赛活动。二是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民政为民暖民心”活动。三是继续抓好全系统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迎检工作,通过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把优质服务理念贯穿到民政窗口各项服务环节和具体工作中,使优质规范服务转化为系统干部职工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三、大力推进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

  (八)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一是积极开展“学雷锋,真情服务为人民”主题活动,传承焦裕禄、谷文昌精神,激励干部职工立党为公,忠于职守,为国家建设建功立业。二是结合民政工作特点,以邻里守望·情暖群众为主题,把困难群众、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和帮教对象等作为服务重点,广泛开展扶残济困助学和关心弱势群体等志愿服务活动。三是充分利用学雷锋纪念日、植树节、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七一建党日、国际志愿者日等具有纪念意义的节日,组织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四是积极组织开展“热血送暖,为生命接力”无偿献血活动。五是积极组织“学雷锋”、十佳典型网络评选投票活动。

  (九)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管理,积极调动社会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提高志愿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探索建立志愿服务奖励机制,推动出台符合当地实际的优惠政策,使志愿服务记录信息与升学就业、公务员考录、享受公共服务、志愿者评选表彰挂钩,激发民众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加快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

  四、着重以党建引领文明创建

  (十)坚持从严治党,主动适应新常态

  一是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力推进严格党内生活常态化、守纪律讲规矩常态化、深化作风建设常态化、履行主体责任常态化、抓党建促发展常态化。二是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内涵,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从严治党”的要求,推进机关作风进一步改善,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十一)落实管理责任,提升教育水平

  一是各级关工委要把素质高、身体好、工作积极性强的离退休老干部吸收到关心下一代的工作队伍中来,充分发挥“五老”作用,切实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二是儿童福利院、救助站等民政窗口单位要做好未成年服务对象的管理教育工作,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等关爱服务。并经常组织受助未成年人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三是落实家庭、社会责任,积极引导未成年人从小树立远大理想。适时组织参加“我的中国梦”、“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网上祭英烈”等主题实践活动。四是广泛传播优秀家风家训,把优秀育儿治家传统融入到日常家教中,培育文明家风。五是持续配合抓好网络、手机、荧屏、声频净化整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六、持续推进文明和谐机关建设

  (十二)充分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作用

  一是不断强化对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有效发挥群团组织在创建和谐型机关中的优势和作用。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职工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工作。三是深化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及时帮助困难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四是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继续开展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生日送礼物、节日送祝福等关心关爱主题活动。

  (十三)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一是创新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小型多样、干部职工乐于参与的各种文体活动。二是积极参加省直机关全民健身系列竞赛活动和“共筑中国梦、建设新福建”主题系列文化活动。三是组织开展富有民政特色的业务知识技能竞赛、摄影展等文化活动,使干部职工队伍充满生机活力,促进机关文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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