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民办〔2015〕146号
来源:省民政厅 时间:2015-06-18 17:53
机关各处(室、局)、省救助管理总站(省勘界和地名档案管理中心):

  《福建省民政厅2015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已经省效能办批复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责任处室要认真制定绩效工作目标落实计划,明确工作进度和相关责任人;及时分析绩效运行情况,对好的经验做法认真总结,对影响任务完成的因素认真分析并整改,确保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对落实绩效工作目标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特别是绩效进步和绩效创新的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确保有关资料真实、完整。

  

福建省民政厅

2015618

  (此件主动公开)

  2015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科学评估民政工作业绩,根据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5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效综〔20153号)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步骤

  (一)确定考核指标(4月下旬至5月上旬)

  根据省政府分解的年度工作任务、落实行动计划任务分解和省民政厅2015年度业务工作计划,坚持高低适度、质与量相统一、便于考核和可操作性、可测量原则,各处(室、局)和厅直属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绩效评估备选指标,由厅办公室汇总并组织业务处室修正、完善后报厅务会议审定,确定能够反映我厅职能和当年工作绩效的10项关键业绩评估指标(包括行动计划的2项指标)和自身建设指标。(详见附件《福建省民政厅2015年度绩效管理考核指标表》)

  (二)制订工作方案(5月中旬至6月中旬)

  根据闽效综〔20153文件精神,制订我厅2015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明确绩效目标、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落实绩效管理工作,经省效能办、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审核,修改完善,报分管省领导同意后,正式印发实施。

  (三)年终自评报告(翌年1月)

  根据省效能办工作要求和我厅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结合年终公众绩效评议反馈,对各项绩效目标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查找薄弱环节,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绩效,确保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年终自评报告于2016120日前报送省效能办。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绩效管理工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评估民政工作业绩的重要方法和步骤,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绩效评估工作,树立正确的绩效评估观念,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改进绩效运作方式,认真抓好绩效管理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厅绩效评估工作由厅党组统一领导,厅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厅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责任单位具体实施。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绩效评估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所担负绩效指标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制定绩效指标落实工作计划,把绩效工作目标分解到人,落实到位,确保各项绩效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注重持续运作。要按照绩效管理的工作步骤和绩效评估方案要求,把绩效指标落实与自身业务职能职责的发挥充分结合起来,通过绩效评估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及时发现绩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各责任单位要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对年度绩效目标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严格目标实现序时进度;要在落实绩效目标工作中加强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确保有关资料真实、完整。

  附件:2015年福建省民政厅绩效管理指标考核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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