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减灾中心储备库物业管理公开招投标服务类采购项目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18-11-07 14:52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减灾中心 

乙方福州闽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XCG[GK]2018020福建省减灾中心储备库物业管理公开招投标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1 国内 270000 270000 福州闽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合同约定
合计: 27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元整元(¥27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丹阳镇桂林村 

4.3交付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物业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 称:福建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二)座落位置:福州市连江县丹阳镇桂林村 (三)项目基本情况: 1.绿化面积23946平方米,主要以本土绿化和部分果树。 2.道路面积18000平方米,主干道为12米宽,次干道为9米宽,其它消防通道为4米宽。 3.综合楼建筑面积1856平方米,采用框架结构三层,一层为办公、会议、设备、食堂用房,二、三层为宿舍、活动用房。 二、物业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物业管理区设有固定的物业管理机构,实行综合管理服务。 (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和物业管理单位内部岗位考核制度,并经招标人认定后发布实施。 (三)区内物业档案资料需齐全,以便随时查询相关信息。 (四)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 (五)中标人的职员培训应有计划、有考核、有记录,制度落实。 (六)中标人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必须政治面貌清白,无劣迹,无犯罪记录,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方能上岗工作。 (七)中标人的项目管理人和业务专业人员要经过物业管理专业培训 (八)管理、业务及服务人员要佩带明显标志着装上岗,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人员的使用须报招标人认定备案。 (九)建立完善的各类人员工作和工作业绩考核制度。 (十)各类物业人员应熟悉物业情况和本岗位的责任,身体健康、文明敬业、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好。 (十一)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十二)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十三)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十四)每季度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5%以上。 三、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 人员基本配备要求达7人。人员配置为招标人所需最基本的人员数量,不代表中标人实际投入所使用的人员数量(可增加但不得减少)。人员素质总体要求:道德品质好,文明服务意识强,岗位能力强,身体健康。具体要求: 1.安保人员 身体健康,适合安保工作岗位。 2.绿化工 具有园林相关专业知识。 3.卫生保员 身体健康,适合保洁工作岗位。 岗位配置人数具体详见“物业服务人员配置表”。 职 位 人数 管理主任1人、保安人员4人、绿化工2人、卫生保洁1人,合计 8人 四、物业服务内容 (一)安全保卫 1.1门卫管理 1.1.1对进出大门的外来人员进行验证登记,认真检查,防止闲杂人等随意进入。1.1.2对进入库区的人员加强监督,特别要制止在库区内吸烟及携带易燃物品进入库区等行为。 1.1.3保安人员着装上岗,警容端庄,认真负责。 1.1.4外来人员进出中心大门要填写进出登记(包括姓名、事由、探访人员及时间等)。 1.2消控管理 1.2.1落实对保安室监控显示屏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记录,加强对各系统巡视检查。 1.2.2当视频监控画面出现故障时要立即向中心值班人员汇报。 1.2.3保证保安室监控显示屏24小时有人盯守,出现故障能立即汇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向中心工作人员汇报。 1.3日常巡逻 1.3.1每天对库区内及库区周围进行巡查,夜间23点及次日早上7点各巡查库区一次。 1.3.2白天不定时巡查2次,并做好巡查记录。中心值班人员不定时查岗。 1.3.3发现可疑人员和事要立即盘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处理并及时向中心工作人员报告,保障储备中心人员财产安全。 1.3.4严格做好巡逻签到工作,确保巡防工作落实到位。 1.4车辆管理 1.4.1加强对进出储备中心大门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的监督管理,引导车辆的停放并做好进出登记。 1.4.2对外来人员的车辆进出单位要进行检查。 1.4.3无乱停放车辆现象,保持道路畅通。 1.4.4进出单位大门的车辆无携带可疑物品的情况。 (二)绿化维护 2.1按时对库区的绿地及树木进行浇水、施肥、杀虫、松土、修剪、除草等工作; 2.2对绿化区域内的塑料袋、矿泉水瓶等杂物进行清理。 2.3保持树木花草茂盛鲜艳,无枯枝败叶; 2.4保持绿化区内无塑料袋等各类杂物,无杂草,无虫害。 (三)卫生保洁 3.1洗手间 3.1.1每周2次清洁公共卫生间,刷洗洗手池及台面。 3.1.2清理卫生间垃圾。 3.1.3墙壁及便器洁净,室内无异味。 3.1.4地面无水迹、无毛发、无垃圾。 3.1.5保持台面和镜面光亮。 3.2一至三楼公共区域及会议室 3.2.1及时清扫一至三楼公共区域,每周上述公共区域用拖把清洗地面1次。 3.2.2每月1次擦洗楼梯栏杆及楼道窗户、大厅玻璃门等公共区域玻璃窗。 3.2.3地面无杂物、无垃圾、无尘土。 3.2.4门窗、铝合金玻璃面洁净明亮。 3.3接待室和值班室。 3.3.1地面、台面与物面每周清洁不少于1次。 3.3.2室内所有窗户玻璃、天花板和空调等设施每月清洗一次。 3.3.3及时清理室内垃圾。 3.3.4地面干净、台面整齐,物面光洁,门窗明亮; 3.3.5办公设备摆放有序,完好无损。 3.4道路及绿化带 3.4.1每天清理道路及绿化带上的杂物一次,保持道路清洁。 3.4.2每年对库区道路路面青苔进行清洗2次以上。 (四)内部管理 4.1人员 4.1.1根据乙方在合同里有关岗位设置和人员安排方案,配齐配全所有物业人员。 4.1.2工作室门卫统一着装、衣着整齐、不得光背、穿拖鞋。 4.1.3确保所有人员在岗在位,职责明确。 4.1.4保证人员精力充沛,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4.1.5做到整齐划一,文明作业。 4.2安全 4.2.1物业公司应做好所用工作场所的防盗工作,易燃易爆品妥善放置,工作期间禁止吸烟,禁止私自使用电器。 4.2.2物业要加强对人员在工作中使用设备的安全管理,如使用洒水车等。 4.2.3做到工作场所无火灾隐患和偷盗行为。 4.2.4保障物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4.3档案 4.3.1加强对业主物业档案盒物业管理处人员档案、设备清单、工具和服装台账、巡检等记录资料的规范管理。 4.3.2确保资料齐全,记录清楚。 4.3.3做到及时整理,每月归档,分类存放,中心管理人员不定期对记录进行检查。 4.4评价 4.4.1接受业主单位的意见和投诉,并及时反馈和处理。 4.4.2定期或不定期和业主单位管理人员沟通,征求意见和建议并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4.4.3做到业主单位无投诉。 (五)其他事务 5.1收发 5.1.1门卫负责所有邮件、邮品和报刊的收发,并送达综合楼办公室。 5.1.2收发邮件、邮品和报刊要及时送到综合楼保障科,重要邮件必须签收,谨防丢失。 五、物业管理其他问题的说明 1.办公大楼及外部设备设施维修单价在200元以下的维修材料、配件等物品(含照明灯具)由中标人负责。超过200元的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打申请报告,经招标人同意后,以最终发票金额进行结算。 2.中标人根据物业管理法规与招标人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招标人将为中标人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维修工作间、小仓库等物业管理用房,中标人的物业服务人员可在招标人的单位食堂搭膳,费用与食堂结算。 4.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须接受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招标人的考评、监管。 5.本项目应由中标人自行管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转包,招标人有权对违者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保密守则:中标人负责对其管理的员工进行经常性保密和安全宣传教育,把保密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贯穿管理工作全过程。认真遵守保密管理规定,做到不该知道的秘密文件不看,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携带与保密工作有关文件资料。不得了解或外传大楼内部设施和办公等情况。遵守业主有关安全、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在办公区喧哗,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出,不得随意使用业主电话谈论与物业工作无关的事。物业管理人员应着装佩胸牌出入大楼,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各办公室。中标人应加强所有物业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全责。 7. 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将根据中标人的履约情况、服务情况、采购人的具体需求等因素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续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合同要求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8.3 按合同要求支付
2 8.3 按合同要求支付
3 8.3 按合同要求支付
4 8.3 按合同要求支付
5 8.3 按合同要求支付
6 8.3 按合同要求支付
7 8.3 按合同要求支付
8 8.3 按合同要求支付
9 8.3 按合同要求支付
10 8.3 按合同要求支付
11 8.3 按合同要求支付
12 8.7 按合同要求支付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为期1年,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将根据中标人的履约情况、服务情况、采购人的具体需求等因素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续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10、违约责任 

第一条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及其相应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第二条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依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 第三条 甲方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 第四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2、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设施设备维修报告及方案; 3、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开展; 4、引导干部、职工配合、支持乙方物业服务工作 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7、合同生效之日内10日内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及值班人员用房(产权属甲方),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 第五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1、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并委派相应专业的物业服务人员履行本合同; 2、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 4、接受甲方的监督,定期向甲方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甲方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干部、职工的投诉; 5、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和决算报告; 6、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某项专项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并对专业公司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7、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秩序,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落实辖小区安防力量,采取各种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通过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办法,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协助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8、对所聘用的人员严格审核,保证聘用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并进行严格查检,重要部位人员聘用要由甲方审定。 9、保证各类管理人员按岗位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号,言行规范,文明礼貌,有良好的仪容仪表,公众形象。 10、乙方的员工在工作期间内发生的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 11、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要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2、乙方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保密和安全宣传教育,把保密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贯穿管理工作全过程。认真遵守保密管理规定,做到不该知道的秘密文件不看,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携带与保密工作有关文件资料。不得了解或外传大楼内部设施和办公等情况。遵守甲方有关安全、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在办公区喧哗,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出,不得随意使用业主电话谈论与物业工作无关的事。物业管理人员应着装佩胸牌出入大楼,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各办公室。乙方应加强所有物业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13、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商议结果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14、法律、法规规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六条 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天气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2、因市政停水、停电、停止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4、需要乙方保管的财物应专项移交确认。 第七条 根据乙方的承诺,乙方常驻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不得少于7人,其中1人兼任现场主管,负责协调及现场管理工作。人员按承诺要求,限制年龄,政治面貌清白、无劣迹、无犯罪记录,并且要经过物业管理专业培训。如违反约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有权要求乙方按1个月物业服务费的数额标准向其支付违约金,乙方应保持服务人员相应稳定,年内招聘和辞退人次不得多于5人次。 第八条 如在合同期限内,由于乙方的物业管理及服务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火灾、失窃等事件的发生,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赔偿金额以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为限。 第十条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能达到服务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两次整改不到位的,甲方将扣留当月物业管理费的2.5%作为罚款。无法完成整改要求,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赔偿金额以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为限,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在合同终止三十日前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当在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退出本物业管理区域,并与甲方完成交接手续。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1、甲方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费,乙方提供依法纳税的发票。 2、本条约定物业服务费不包含水费、电费。甲方提供绿化工作使用的基本工具,若因使用不当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合同到期段原物归还给甲方。除燃料、农药、化肥、保洁用品由业主供应外,乙方所需的其它工具、设备、员工工作服等均包括在物业总费用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申索其它费用。 3、乙方服务人员办公、伙食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非法定节假日,值班保安午餐由甲方提供。 4、办公大楼内的公共场所保洁用品由甲方提供。 5、对由甲方提供的耗材、配件、保洁用品等物品,乙方应本着既保障需求又厉行节约的原则,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如实申领。如发现虚报冒领行为,甲方有权以一罚三,从物业费扣支。 6、甲方委托服务内容或范围增加时,所需增加费用由甲乙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7、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日退出服务。 8、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相关资料等属于甲方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甲方,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甲方: 福建省减灾中心 乙方: 福州闽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东水新村3座四层 住所: 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233号半岛国际2#406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林琼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黄玲
联系方法: 13705992316 联系方法: 1363528821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江滨支行
账号: 账号: 351008060018000839051


 

签订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东水新村3座四层 

签订日期:2018年11月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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