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民政厅
乙方: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HLGC[GK]2018021的福建省民政厅IT设备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硬件运维服务 | 硬件运维服务 | 1 | 批 | 国内 | 145900 | 145900 | 无 | 无 | ||||||
合计: | 145900.00 |
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福建省民政厅内设16个机构和2个驻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场所分布在10个楼层(1-10层)。中心机房设在5楼,占地30多平米,机房内部署9个机柜,24台设备,其中防火墙6台、核心交换机2台、汇聚层交换设备5台、服务器8台,路由器2台、UPS1台。在办公大楼的2楼、3楼、6楼、9楼设立水平布线间,每个配线间约有8台交换设备。厅本部有两套局域网,分别是政务内网和外网,两套网络物理隔离,其中在用PC约176台,笔记本约42台,其他设备(打印、扫描等)约79台,共计约400台设备。电话线路约160路
不邀请。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50 | 运维6个月后支付合同金额50%款项 |
2 | 50 | 运维期限结束,验收通过后支付50%尾款 |
无。
2019全年。服务期满后,根据服务质量,双方可协商延长服务期限,重新签订合同。
10.1、合同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或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逾期一日向对方支付总金额千分之五的延期违约金,延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 10.2、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乙方必须进行紧急响应并在24小时内整改完毕,否则按乙方逾期提供服务处理,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赔偿损失的权利。乙方逾期提供服务超过7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保留要求赔偿的权利。 10.3、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使用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使用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使用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给使用单位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按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甲方: | 福建省民政厅 | 乙方: | 福建冠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鼓东路44号 | 住所: | 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五一中路136号金钻大厦北楼9层407号房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林旺连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87676179 | 联系方法: | 1575958370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福州农商银行五四北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9010211040010000043918 |
签订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