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要求,统筹全省慈善资源,促进慈善供需精准对接,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民政系统实施“慈善手拉手”专项行动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目标任务
聚焦“帮特困、扶贫弱、助急难、补短板”,发挥慈善事业对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的重要补充作用,动员激发社会慈善热情,不断提升慈善助力脱贫攻坚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发挥慈善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在全省推动实施“心动八闽”“贫困家庭唇腭裂患者救助”“八闽点睛行动”“关爱女性健康工程”“慈善快车进乡村”等五大慈善项目,受益人群达3000人以上。
——引导慈善组织开展各类慈善帮扶项目或活动,精准对接困难群众需求。各设区市全年慈善帮扶人数不少于2000人次,平潭综合实验区全年不少于200人次。
——动员100个以上的公益慈善项目参加福建省第三届公益慈善项目大赛,重点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挖掘一批慈善示范典型,促进经验交流。
——加大慈善典型推介,各设区市全年开展各类慈善宣传活动不少于10个,平潭综合实验区全年不少于2个。
二、主要工作
(一)实施一批省级慈善项目。加强对本地区开展省级慈善项目的具体指导和支持,围绕服务领域、日常运行、管理评估等方面提升慈善帮扶能力。
一是深化“心动八闽”项目。进一步推进“心动八闽”贫困家庭先心病患儿医疗救助项目,救助范围从项目一期的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等五个设区市拓展至全省九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实现全覆盖。各地要结合实际,做好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慈善总会协调当地医保部门按照医保政策规定予以结算。开展“慈善健康快车”进校园活动,为10万名在校学生免费开展先心病筛查,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及时安排救助手术。
二是推进“微笑列车”工程。继续实施全省贫困唇腭裂患者医疗救助项目,为本省患有唇腭裂且具有手术适应症的贫困参保患者提供免费手术救治。各地要做好政策解读及宣传工作,动态掌握辖区内唇腭裂患者情况,及时安排符合条件的患者进行手术,实现应治尽治,应帮尽帮。
三是启动“八闽点睛行动”。引导省内8家眼科医院,为全省贫困患者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受助患者在医保报销后,剩余个人支付部分由项目医院承担。首批计划完成2000例复明扶贫手术。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提供医疗援助、互联网支持、技术培训等服务,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后进一步推广。为全省退役军人、革命“五老”人员、革命烈士家属等提供急诊救治绿色通道、6大眼病优待治疗、免费眼科检查等眼健康优待服务。
四是开展“关爱女性健康工程”。针对中老年女性尿失禁患病率高、部分贫困患者因经济原因无法进行有效治疗的情况,引导慈善组织策划实施“中老年女性尿失禁健康工程”,为50岁以上贫困尿失禁女性患者提供救治援助。通过“医保报销+慈善补助”的帮扶方式,减轻患者就医经济负担,从而有效缓解疾病症状,切实改善生活质量。
五是实施“慈善快车进乡村”。凝聚社会慈善力量,组织和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基层、进乡村,通过为60-75岁的贫困老人免费开展16项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牵线爱心医生结对服务等方式,帮助农村贫困老人防治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力求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
(二)精准对接一批慈善需求。积极引导慈善力量发挥快捷、灵活、机动等独特优势,在精准上下功夫,将慈善资源用到点上、根上。
一是搭建平台,促进慈善供需对接。省民政厅将探索“互联网+慈善服务”模式,打造慈善帮扶公共信息平台,为各级民政部门发布慈善项目信息、实施动态管理提供服务,为困难群众寻求慈善帮扶、社会力量支持慈善项目提供对接渠道。各设区市民政部门(含平潭)要及时对本辖区开展的慈善项目进行梳理,掌握当地慈善项目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编制“慈善项目库”(见附件),并通过官网、官微或各类主流媒体发布。
二是聚焦精准,拓展慈善服务领域。要加强与社会救助、社会保障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与慈善组织之间的衔接机制,通过信息共享、上门走访、调查问卷、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多渠道了解困难群众的慈善需求。指导慈善组织通过科学设计,将慈善需求转化成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消费扶贫、产业扶贫、生态扶贫、扶老救孤、助残扶弱、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等领域的慈善项目或活动。
三是加强引导,推动慈善服务落地。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引导对接,通过举办慈善交流推介会、展示会、座谈会、互动沙龙等多种方式,为慈善项目或活动方案提供信息发布、推广展示的线上、线下平台。引导发动社会慈善力量根据自身实际,采取资金、物资、智力、服务等多种支持方式,单独或联合对接相应慈善项目或活动,通过取长补短、整体联动,打出慈善帮扶组合拳。鼓励各地为实施慈善项目或活动提供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切实强化慈善供需对接保障。
(三)挖掘一批慈善示范典型。依托福建省第三届公益慈善项目大赛,发挥慈善项目申报、评审、激励的撬动作用,重点挖掘、支持一批公益慈善项目。坚持以点带面、典型引路,加大对优秀慈善项目的总结、运用和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要配合做好大赛组织发动工作,按照活动通知要求,加强与慈善组织的衔接沟通,筛选、培育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特色慈善项目参赛。每个设区市动员、培育不少于8个优质慈善项目参赛。
(四)开展一批慈善宣传活动。各地要以增强社会公众慈善意识为目标,充分利用中华慈善日、慈善项目大赛等载体,通过各类主流媒体报道、编辑慈善书籍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实施“慈善手拉手”专项行动计划的引导,加强对取得成效及典型案例的宣传,弘扬守望相助、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人人向善的良好氛围,使得更多的社会慈善力量参与“慈善手拉手”专项行动计划。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快《福建省慈善事业促进办法》(政府规章)立法进程,建立慈善组织等级评估机制,督促慈善组织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完善慈善组织随机抽查制度。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慈善相关法规政策,将开展“慈善手拉手”专项行动计划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研究推进本地区专项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时间进度和具体举措,周密部署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充分发挥慈善力量在民生保障、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加大支持力度。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协调扶贫、财政、医保、卫生、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对慈善活动的扶持力度。细化落实慈善组织参与扶贫济困等慈善活动的税收减免、金融支持、行政事业性费用减免等政策。拓宽政府支持资金渠道,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鼓励支持各类慈善组织尤其是资金规模较小的服务型慈善组织在脱贫帮扶中发挥作用。
(三)加强队伍建设。省厅将举办慈善工作人员培训班,着重培养慈善工作业务骨干,提升工作服务水平,尤其是依法指导慈善活动能力。整理汇编近年出台的慈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发放至各地民政部门,确保依法规范开展慈善工作。举办省级慈善组织负责人座谈会,促进交流沟通,互相借鉴、研究形势、共谋发展。各地要以各级慈善组织为枢纽,动员更广泛的慈善力量参与“慈善手拉手”专项行动计划,逐步扩大队伍规模。
(四)强化监督落实。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做好慈善组织的财务审计工作。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定期对“慈善手拉手”专项行动计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各设区市(含平潭)民政部门要在11月30日前,向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处报送当地“慈善手拉手”专项行动计划工作总结。省民政厅将汇总整理各地专项行动计划开展情况,推广宣传典型经验。
附件:慈善项目库(2020-2021年度)
福建省民政厅
2020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市慈善项目库(2020-2021年度)
填报单位: 市民政局(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联系方式 |
项目内容(注明受益人群、实施地域、实施周期、帮扶方式等) |
供需类别 |
是否公开募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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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项目 |
供给项目 |
是(备注公开募捐平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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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类别”一栏,填写类别包括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产业扶贫、生态扶贫、科技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助老、助幼、助残、社会治理、救灾、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文化体育、其他方面(注明情况),涉及多个领域的可同时填写; “供需类别”一栏,需求项目指仍需外部资金、物资、服务、智力等输入支持的项目;供给项目指提供资金、物资、服务等输出性支持的项目。属于需求项目的,简要填写期望获得的支持内容,如资金数量、物资种类、服务支持内容等。 属于本年度新推动实施的慈善项目,在“备注”栏内注“新增”。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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