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12-06-12 11:23
  

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县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十二五”期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纲要》和全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等有关会议精神,经研究,并报省民政厅党组同意,现将《福建省民政厅2012年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民政厅

                                             2012515

  

  

  

  福建省民政厅2012年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要点

  

  

  

  

  2012年省民政厅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迎接、学习、贯彻十八大”为主线,深化“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主题实践,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和“为民、务实、创新、奉献”的民政精神,以“真情暖人心、满意在民政”为主题,以优抚安置、养老助孤、婚姻登记、殡仪服务、福彩文化为重点,以规范民政工作行为为基础,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作出新贡献。

  1、完善工作机制,增强组织保障。认真落实《福建省各级领导班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及其考评试行原则》,建立省、设区市、县(市、区)三级民政系统创建领导机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个部门各负其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健全公共服务系统文明行业创建目标管理责任机制,省厅制定全系统2012-2014年度创建规划,对全系统创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分级签订《责任书》。从2012年起,省厅将文明创建工作列入每年全省民政工作千分制目标进行考核。

  2.强化思想教育,优化行业风气。深入开展理论武装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队伍思想稳定,凝聚力强。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经常性开展职业理想、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纪律的教育和实践活动,倡导和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高效廉洁、公正无私的道德风尚,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恪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推进民政特色文化建设,活跃文化生活,激发队伍活力。

  3.改进行业管理,实现规范服务。健全首接责任、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否决报备、失职追究等管理规程。加快服务规范化建设,简化办事程序,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诚实守信制,实现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提高社会信誉。完善便民利民工作制度,健全群众诉求渠道。根据实际,设立群众投诉台,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保障公民知情权。拓宽服务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渠道和方式。

  4.加强环境建设,营造文明氛围。各级民政部门特别是窗口单位要重视服务环境建设,配套和完善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综合运用各种现代技术和管理手段,改进服务流程,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率;绿化美化办事场所,健全完善便民设施,营造温馨服务环境;围绕职能、立足岗位比文明、比奉献、比满意,积极开展主客双向交流活动,引导服务对象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形成良性互动。

  5.履行社会责任,提高综合效益。积极参与所在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以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各级民政部门及其所属文明单位要积极向“福建省志愿服务基金会”捐赠或开展与所在地特困家庭结对帮扶活动。

  6抓好教育培训,提升整体素质。抓好《民政基本知识手册》编辑出版工作,做到机关党员干部人手一册,并组织相应课程的学习考试;结合实际,适时开展岗位练兵;鼓励支持在职人员参加学历学位提升教育、参与承担民政科研项目;与福建师大等高校联合举办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社会工作等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班,对攻读博士硕士研究生成绩优秀的学员,以及民政科研成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继续选送一批优秀党员干部进省委(或省直)党校、行政学院短期脱产培训。7月份,举办全省新任民政局长业务培训班。 

  7.拓展主题实践,打造四真品牌继续开展“为建设海西建功立业”活动,激励党员干部在服务福建全局工作中当先锋、作表率。深入开展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落实“三亮三比三评”要求,大力打造“四真”(真心、真诚、真意、真周)服务品牌,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全系统创建水平整体提升。积极倡导“零差错、高绩效、好形象”,引导党员干部端正履职态度,提高履职能力,改进履职作风,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

  8.学习先进典型,鼓励爱岗敬业持续开展向詹红荔、李彬、林丹和厦航、永安八一村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大力挖掘和宣传民政系统特别是基层民政先进人物典型。三季度,组织全省民政系统先进典型事迹巡回报告,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敬业爱岗、创先争优,进一步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七一”前夕,省厅将表彰一批在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9.统筹兼顾各方,争创一流业绩。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要与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文明单位、开展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学习詹红荔先进事迹,学厦航、打造优质软环境等活动结合起来;与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结合起来;与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结合起来。把民政为民理念和成效渗透到创建工作的方方面面,进一步推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有效履职,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10.活跃文体活动,塑造高尚情操。充分发挥机关文体兴趣小组的作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举办的合唱比赛、插花比赛、书画展、摄影展、运动会和太极拳展示表演等。适时举办全省民政系统书画摄影展。以“光荣的民政人”为主题,举行演讲比赛。适时组织羽毛球、扑克、登山、拔河比赛。“八一”节期间,组织厅机关干部职工过军事日。完善厅机关党建活动室功能设施,添置音响设备,适时举办卡拉OK比赛,丰富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11.发挥群团作用,共建和谐社会。推动“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纵深发展。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继续做好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工作,完善困难群体帮扶制度,努力扩大受益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创建“平安机关”活动。继续开展扶贫济困和“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积极参与扶老助孤、金秋助学、希望工程、春蕾计划、义务献血等公益活动,认真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12.建立示范窗口,促进均衡发展。在全省民政系统共设30个示范窗口,原则上每个设区市布点3个(城区2个、所辖市县1个)、平潭县1个、厅直属窗口布点2个,示范点覆盖所参赛的重点工作。要建立示范点动态管理和巡查制度,加强对示范窗口服务质量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省厅协调掌握创建动态,及时组织对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窗口进行观摩考察,推广先进经验,促进相互学习。三季度,组织一次全省民政系统先进典型巡回介绍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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