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3〕103号)精神,现将《福建省民政厅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厅办公室反馈。
福建省民政厅
2013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民政厅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3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3〕103号)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公开机制,拓展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改进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力求公开实效,进一步转变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致力打造现代服务型民政。
一、健全机制,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厅公开办)要切实加强指导、协调,坚持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督促相结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对《2013年度省直单位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进行分解,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各处(室、局)、直属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具体工作任务,明确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范围,准确标定政府信息公开属性。
二、拓展范围,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要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在我厅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和更新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民政业务等信息;及时发布重要的政务活动、决策部署、人事任免等信息,主动公开招考招聘、政府采购等信息;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不断提升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释疑解惑,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政策宣传力度。对主动公开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是便于公众了解、理解政策,推动政策落实的有效措施。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在报送与民生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时应附上解读信息,厅公开办必须及时发布。
四、关注民意,进一步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方法。一是依托门户网站安排业务处室开展在线访谈活动,访谈围绕民政中心工作、重大部署、专项行动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精心策划,让网友了解民政、支持民政、关心民政。二是依托门户网站开展民意征集活动,广泛征求网民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三是依托门户网站开展网上调查活动,倾听民声民意,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和公布采纳情况。
五、畅通渠道,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按照政府网站绩效考评方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立快速查找通道,提高网上服务效率;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方便社会公众检索查询;继续做好“主动公开信息按时送交”、“年度报告按时公布”、“工作情况定期报送”、“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等基础工作;畅通省厅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短信平台等现有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五、做细做实,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一是要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台帐制度,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台帐,及时做好核查工作,提高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二是认真做好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及时受理、转办、答复公众对我厅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提高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合法性和时效性。三是做好省厅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工作。厅公开办每天查看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发现问题即时解决,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提升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层次。四是继续做好每季度对各处(室、局)、直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工作。厅公开办每季度末月下旬对各处(室、局)、直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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