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民办〔2015〕125号
来源:厅办公室 时间:2015-05-27 19:03

厅机关各处(室、局),省救助管理总站(省勘界和地名档案管理中心):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567号),更好地贯彻《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现将《福建省民政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你们。

  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围绕自身工作,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责、积极推动,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执行,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请各单位于125日前将落实情况报厅办公室,以便汇总后报省政府办公厅。

福建省民政厅

2015526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民政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567号)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围绕公众关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法治建设为基石,以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服务型民政。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配合省编办(省审改办)继续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认真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公开。(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继续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我厅预算决算工作。“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责任单位:计划财务处、各相关处室)

  

  (三)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社会救助处)

  (四)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民间组织管理局)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对本部门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积极配合省数字办推进政府数据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二)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配合省政府新闻办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相关处室)  (三)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加强本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特别要适应传播对象化分众化趋势以及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更好地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注重用户体验和信息需求,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提高信息到达率。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相关处室)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梳理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各相关处室)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本厅的公开指南进行复查,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完善相关内容。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在《条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并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相关处室)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加强人员配备,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责任单位:办公室、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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