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省民政厅所属参公单位考试录用资格复核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17-06-06 09:40

  一、时间、地点

  资格复核时间:201767日(周三)(上午830-1145,下午300-530)。

  地点:福建省民政厅人事处(福州市鼓东路44805室)。

  二、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位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打印学位认证信息,并告知登录账号及密码。

  3.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4.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

  5.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复核时如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本人须书面承诺:“若未能在201712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能通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则放弃本人报考资格。”

  

  

  福建省民政厅人事处

   20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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