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政》刊发省民政厅党组书记陆菁署名文章:民生为大 改革为民 在“有福之地”奋力书写民政新篇章
来源:《中国民政》杂志2024年8月上刊 时间:2024-08-21 11:27
    近日,民政部刊物《中国民政》2024年8月上刊刊发省民政厅党组书记陆菁署名文章《民生为大 改革为民 在“有福之地”奋力书写民政新篇章》。
  
  全文如下
 
  序  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坚持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抓住什么、推进什么。我们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的殷切嘱托与深情厚望,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策部署,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以改革为笔、实干为墨,在福建这片“有福之地”奋力书写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让民生福祉更有温度,幸福生活更有质感,社会和谐更加稳固。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加快构建“福见康养”养老服务体系
  家家都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发展银发经济……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促进医养结合。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改善对孤寡、残障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我们将更加自觉地扛起民政部门的责任,把老龄和养老工作当“家事”,把老年人当“家人”,更好发挥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爱社会作用,加快构建“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用可感、可及的服务托起老年人的幸福晚年。
  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程连续8年被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省级福彩公益金80%以上用于养老。全省建成662所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覆盖所有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大力推广“食堂+学堂”“近邻+养老”等模式,长者食堂(含助餐点)已达3012个。下一步,将加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培育力度,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与家政服务联动发展,探索社区医养融合模式,更好满足老年人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和居家长期照护等服务需求,为老年人原居安养提供更多便利。
  强化养老服务兜底保障。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设施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有入住意愿的特困供养老年人实现应养尽养,累计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3.6万户。2023年,全省启动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工作,截至2024年7月底,累计探访超过18万人次。下一步,将坚持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优先满足兜底保障对象的入住需求,探索开展老年人意定监护服务,健全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抓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平安通”服务试点——对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7类有探访关爱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无线定位、安全监测等服务,让困难老年人得到更好保障。
  健全普惠养老机制。为了让更多老年人享受质优价廉、方便可及的普惠养老服务,福建省着力扩大优质普惠养老服务供给,鼓励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普惠养老服务设施,全省普惠养老床位数已达1.8万张。此外,在福州试点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在厦门探索质量与价格相匹配的普惠养老服务分类分级价格机制。下一步,将支持公办县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改造提升,支持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立健全普惠养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支持省属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普惠养老服务,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从特惠向普惠转型。
  丰富养老服务产品供给。全省累计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8万处,基本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72%以上的农村社区,每个设区市建有不少于1个医养康养相结合的高端养老项目,每个县(市、区)建有1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一批养老服务企业向品牌化、规模化发展,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74.6%。下一步,将深化养老服务领域“点题整治”工作,持续加强养老机构服务监管,让老年人安心养老;发挥民营经济和“数字福建”优势,促进银发经济创新发展,进一步鼓励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培育和选树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福见康养”龙头企业,为银发经济注入新动能;结合生态等资源优势,以建设“清新福建”、推广“福”文化为契机,培育一批森林养生城市、森林康养小镇和森林康养基地,一体推进医养康养等新业态深度融合,促进养老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
  促进实现共同富裕
  在发展中更好履行民生兜底保障职能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制度,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民政工作是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我们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履行兜底保障职能,更好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让困难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确保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少。
  保障更加精准。一是切实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福建省于2021年建立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和防止返贫帮扶政策机制,推进专项社会救助政策向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延伸。全省现有60万名低保对象和6.9万名特困人员享受基本生活救助,28万名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专项社会救助范围。二是切实保障各类困境儿童健康成长。2018年,省民政厅推动《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办法》的出台与实施;2019年,省民政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意见》;2024年7月起,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截至2024年7月底,全省有1.76万名孤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三是切实保障广大残疾人基本权益。残疾人两项补贴每年惠及79万人次。下一步,将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持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拓展;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认定机制,开展流动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试点,加强机构成年孤儿、孤独症儿童等关爱保障;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精准管理,推进“精康融合行动”“福康工程”,让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得到更好保障。
  保障更加温暖。2017年起,福建省民政厅连续8年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专项救助服务项目等。例如,2020年起实施的“福蕾行动计划”,旨在以高质量的社会工作服务提升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的专业化、常态化、精准化水平,截至2024年7月底,省级累计补助1.3亿元,开展关爱服务活动2.3万场次,惠及留守儿童、困境儿童17.8万人次。在公益慈善方面,2018年起,连续举办五届“善行八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累计培育优秀慈善项目1365个。2022年,省民政厅推动省政府设立“福建慈善奖”,支持引导更多爱心人士投身慈善事业。下一步,将全面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类别化、差异化的救助需求,让救助更暖心;提升儿童福利机构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做好有意愿的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到机构、学校集中供养和寄宿就读工作,让各类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机制,畅通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渠道,激励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奉献爱心,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
  保障更加高效。2021年福建省全面取消急难型临时救助户籍地限制,由急难发生地乡镇或县级民政部门实施临时救助;同年,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4类拓展到6类;2021年、2022年分别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全程网办、跨省通办及补贴申领“一次不用跑”,让为民服务更贴心、更便捷、更高效。下一步,将巩固发展综合救助格局,完善省级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县(市、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各救助管理部门协同联动,实现救助资源统筹衔接、救助信息聚合共享、救助效率有效提升;加快推进“智慧民政”建设,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实现对困难群众的早发现、早救助、早帮扶;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高、中、低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及时进行监护干预;完善“大数据+铁脚板+网络化”主动发现机制,做好动态管理,提高救助时效性,对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增进闽台同胞亲情和福祉
  探索民政领域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是党中央赋予福建省的重大历史使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推进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的目标任务,这为深化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带来难得机遇,开辟广阔空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围绕以情促融,尽最大努力增进两岸同胞的亲情和福祉,助力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
  促进社会组织领域闽台交流合作。福建省率先批准成立服务海峡事务的社会组织,目前全省社会组织名称中包含“海峡”的有155家。率先鼓励台胞加入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类专业性社团组织、行业协会,明确在闽台湾科技人员可担任社团理事及以上职务。社会组织作为两岸民间交流平台载体,在彰显两岸血脉相连、增进两岸民心相通、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下一步,将围绕增强海峡两岸同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拓展社会组织领域闽台交流合作平台,让更多台胞加入福建省相关行业性、学术性、专业性社会团体,支持有能力、有影响力、有意愿的台胞担任非宗教社会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让在闽台胞享受同等民生保障和服务。近年来,福建省着力吸引台商投资设立养老服务机构,编制养老照护领域两岸共同标准,推动养老产品开发、机构运营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等领域的闽台交流合作。打造厦金、福马“同城生活圈”,让符合条件的在闽台胞享受养老服务同等待遇。率先建立台胞救助中心,实现设区市全覆盖。2024年5月,还推动出台《临时遇困台胞救助服务导则》,进一步规范救助机构提供的临时遇困台胞救助服务。提供同等待遇、共建共享,是增进台胞福祉、促进两岸心灵契合的重要抓手。下一步,将支持闽台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加强相关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持续加强在闽困难台胞的救助帮扶,增强台胞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深化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和地名文化交流。海峡两岸同根同源、血脉相融,闽台同名同宗村有280对。福建是两岸婚姻数量最多、最为集中的省份,闽台同胞超12万对喜结连理,占全国两岸婚姻总量近1/3。在深化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方面,通过举办海峡两岸婚姻家庭论坛、闽台婚姻家庭融合发展恳谈会、闽台集体婚礼等活动,持续加强闽台交流合作。两岸一家亲,闽台亲上亲。下一步,将发挥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的“五缘”优势,深入推进实施亲情乡情延续工程,持续深化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增强祖地文化对台感召力、吸引力、凝聚力,进一步增进闽台文化认同,让两岸同胞心更近、情更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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