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福建省帮扶济困公益服务协会未依法报送2023年、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款、《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对福建省帮扶济困公益服务协会作出吊销登记证书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通知书》,福建省帮扶济困公益服务协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款、《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福建省帮扶济困公益服务协会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通知书》后7日内将《社会团体登记法人证书》(正本、副本)、印章和财务凭证上交本机关予以收缴。吊销登记证书后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清算期间,除办理注销及进行诉讼活动外,不得开展任何其他活动。清算完成后,应依法向本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福建省帮扶济困公益服务协会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705室
联系部门:福建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0591-87676273
福建省民政厅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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