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林徽代表:
《关于为城市社区减负的建议》(第134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历来是广大社区工作者的迫切期盼,但同时也是社区治理工作的普遍性难题,我们也一直在努力推动、逐步完善,通过落实减轻基层组织负担十条规定、社区工作准入制度、自治组织出具证明清单、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等系列政策,让社区有更多精力服务居民群众。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出,目前有些地方的社区工作仍然存在“人少、责重、待遇低”等问题,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社区工作者用辛劳和坚守、奉献和汗水,织就了严密防线。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建议,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抓好“3个一”工作:
(一)制定一项政策。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制定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对社区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进行全面规范,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社区承担工作事务权责明晰、设立工作机制精简高效、加挂牌子简约明了、出具证明事项依规便民。
(二)推广一项标准。近年来,我们开展社区服务质量认证工作,制定实施了《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要求》《城市社区服务通用要求》等地方标准,形成“标准制定—标准应用—评价认证—持续改进”新模式,为社区减负提供标准化依据。今年,我们将制订并推广《社区办公及服务用房标识标牌规范应用》等标准,进一步改进和规范社区牌子多、机构多、任务重等问题。
(三)开展一项整治。配合组织部门持续清理上级部门与街道社区签订的各类“责任状”“一票否决”和社区“万能章”事项,精简社区台账档案,应当由基层党政部门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不得将社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确需社区协助的,须经区(县)党委和政府严格审核把关,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
领导署名:欧阳晓波
联 系 人:林 振(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联系电话:0591-83266723
福建省民政厅
2023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福州市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