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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5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1-05-20 18:21 浏览量:113
 黄志丽代表

  《关于互助养老及康养产业的建议》(第1251号)由我厅会同省卫健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坚持养老事业与产业协调发展,推动建设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

  一是强化规划引导。指导市、县全面编制完成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牵头草拟《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稿)》报送省政府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送审稿)》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着手编制《“十四五”福建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

  二是完善政策措施先后出台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进养老服务发展(2019-2022)行动方案、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业务管理办法等政策,构建起“1+N”的政策体系。鼓励专业化服务组织跨市跨县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培育和打造了金太阳、国德、龙人五心等一批龙头企业或连锁运营组织。专业化组织运营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享受由所在地政府无偿提供场所3年或给予场所租金补贴、建设补助,提供失能老年人照料服务、符合条件的给予每年每床1200元护理补贴等优惠政策扶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三是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截至2020年底,我省医养结合机构(两证齐全)有128家,机构数量比2019年底增加24.3%,其中社会力量参与的占总数86%加强中医药健康文化宣传与交流,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和家庭,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传统运动、推拿按摩、药膳食疗等中医养生保健技术与方法,逐步实现中医药健康文化传播及知识普及常态化,广大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健康生活习惯初步形成

  四是培育康养新业态。充分利用我省资源优势,加大项目招商引资和推介对接谋划,生成一批养老与健康、养生、休闲、度假相结合的民生性、引领性康养项目厦门象屿、泰康,福州外贸海峡颐养中心等高端医养康养项目陆续投入试运营,有力带动银发经济发展。近两年,支持16家企业项目列入城企普惠养老项目,会同发改等部门下拨补助1.76亿元。降低准入门槛,全面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每张床位5000元或1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补助、每年2400元或2000元的运营补贴。与林业等部门联合出台加快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具体评定管理办法,评定出2个省级森林养生城市、5个森林康养小镇、20个森林康养基地,推荐4地5个单位入选首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推动形成全省康养、文旅、医疗多形态融合发展格局。

  五是完善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先保障政府兜底保障人员享有基本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老年人福利补贴标准,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覆盖范围。指导各地以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制定服务标准,规范服务内容,发展专业化服务组织提供紧急救援或应急救助服务、上门看病或康复护理服务、家政服务、日间照料服务、助餐助浴服务、代购代办服务、心理咨询或聊天服务、健康教育服务等八类基本养老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增加服务内容和扩大服务对象。目前每个县(市、区)均已落地1家以上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支持建设具有配餐、送餐功能的老年人助餐点,发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全省已建成老年人助餐点171个。

  六是推动为老志愿服务发展出台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社区志愿服务实施方案、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建设试点等文件,规范志愿者注册、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志愿服务记录程序等内容,提倡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众开展志愿服务。2016年以来,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统一汇集、共享使用志愿服务数据信息,全省实名注册志愿者618万余人,注册志愿服务团体6.04万个,发布志愿服务项目71.7万个(其中为老服务项目15562个),累计记录志愿服务时间1.54亿个小时。2018年10月,支持成立省爱心志愿者扶老时间储蓄中心,先后在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鼓楼区鼓西街道试点,发挥网站、微信小程序等平台优势,融合社区周边商家资源,探索志愿服务置换激励模式。福州市印发《“金厝边”邻里互助为老志愿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计划到2022年,在试点基础上,实现全市时间银行通存通兑。

  七是推进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全面加强养老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涉及资金、运营秩序、突发事件应对等监管,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依托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创新“互联网+养老”方式,优化监管手段,发挥社会监督评价作用。强化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监管,细化公建民营6个方面监管事项清单,督促基层逐项自查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规范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公办养老机构,提升社会化养老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发展互助养老、健康养老等是我们需要努力的方向。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快立法进程。推动《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工作,把发展互助养老、森林康养、旅居康养等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安排,擦亮“清新福建·颐养福地”养老品牌动出台《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提倡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有困难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家庭和个人提供志愿服务,鼓励有需要志愿服务的组织或个人,可通过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发布需求信息。

  二是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制定并公布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和养老服务投资指南,鼓励境内外投资者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PPP、民建公助、城企普惠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发挥慈善组织、社会组织等力量,促进年内新增各类养老床位1万张以上。督促各地落实养老服务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建设补助、运营补贴、奖补及用电、用水、用气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等优惠政策。

  三是发展多样化养老服务。继续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等方式,引进专业化、社会化机构,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急、助行、助医等“六助”服务及应急呼叫、健康档案、紧急救援等其他服务。推广应用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机构查询、选择与评价养老服务政策信息查询等服务。将建设100个老年人助餐点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帮助老年人解决用餐难题

  四是发挥中医药在康养中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总结形成老年病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巩固扩大优势,带动特色发展促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在重点人群和慢性患者中推广治未病干预方案推动中医药与康复技术相结合,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继续将中医药与保健服务相结合,鼓励中医药机构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研发保健食品、用品、器械器材等。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机构医疗服务质量。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政府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支持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

  五是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以省委“难、硬、重、新”项目为抓手,着力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在每个设区市打造1个医养康养相结合的高端养老项目,年内新增普惠性养老床位不少于5000张。持续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打造一批养老服务、老年产品、健康养生等专业化服务企业品牌。推动出台加快医养结合发展的具体措施,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森林康养、文旅康养等发展。

  六是提升为老志愿服务水平支持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心理支持等志愿服务。继续推广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使用,提升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的便捷度、志愿服务供需的精准度和志愿服务决策管理的科学度。贯彻落实《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规范志愿服务组织和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其他组织依托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或纸质载体,记录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关信息。在总结福州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推广“学生社区志愿服务计学分”“时间银行”等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拟制《福建省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实施方案(试行)》、《福建省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推动形成良好的互助社会风尚。

  七是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监管成果应用,突出运营质量监管,完善退出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标准,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守好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红线和底线,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领导署名:赵荣生

  联 系 人:夏慧秀(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862801

                                                                             福建省民政厅

                             2021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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