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林徽代表:
《关于加大推进农村养老措施落实的建议》(第13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近年来,我省按照中央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决策部署,以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加大资金投入,着力补齐短板,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十三五”期间,全省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62所,实现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全覆盖;建设农村幸福院5040所,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由37%提高到72.1%;连续3年实施乡镇敬老院安全达标专项整治,投入资金超过4亿元;推行乡镇敬老院社会化运营改革,乡镇敬老院社会化运营比例由2.4%提高到75.6%,床位使用率由17%提高到51%。同时,着力解决城乡老年人“做饭难、吃饭难”问题,自2019年7月启动第一批20个长者食堂试点以来,至2021年底,全省已建成长者食堂(助餐点)588个。长者食堂的建设,深受老年人及其家属的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然而,诚如您所言,我省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短板,特别是存在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阶段性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提升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水平。积极培育为老服务社会组织,依托村(居)综合服务中心(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农家书屋、全民健身等场所,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继续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充分利用农村幸福院、长者食堂等,建设集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功能于一体的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老年协会等作用,督促家庭成员承担赡养老年人责任,组织开展邻里守望、互相帮扶、抱团取暖、志愿服务等,着力解决农村老年人所需、所盼、所求,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积极做好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的基础平台作用、社区社会组织的服务载体作用、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支撑作用,深入开展城乡村(居)定期上门巡访,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以农村留守老年人、空巢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城乡村(居)志愿者服务。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组织党员到村(居)报到,开展为群众服务活动。同时,针对农村老年人需求,鼓励村(居)组织广泛汇集社会资源,更好服务和满足农村老年人,特别是留守、空巢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
三、加快推进长者食堂建设与运营。一是高位推动。为完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从2022年开始,省委、省政府每年建设不少于300个长者食堂,省级财政每个补助15万元,计划利用3年时间,到2025年建设不少于1000个示范性长者食堂,实现全省乡镇(街道)全覆盖。二是积极联动。积极引导市、县(区)根据实际需求建设长者食堂,支持各地根据现有养老服务设施拓展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建设长者食堂或老年人助餐点。同时,将长者食堂建设运营情况纳入“城乡养老服务发展指数”绩效考评指标,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三是加强规范。通过调研,结合我省实际,会同省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起草《福建省关于长者食堂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明确长者食堂建设任务、建设方式、保障对象、建设要求、政策激励、工作措施等,确保长者食堂建设标准、运营持续、管理规范、运营有效,为老年人提供一个环境温馨、食材可溯、价格公道、安全卫生、满意度高的示范性就餐场所。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省养老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赵荣生
联 系 人:王靖夷(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553027、15259105291
福建省民政厅
2022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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