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冰代表:
《关于加快我省老年教育发展的建议》(第169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近年来,我省通过养老服务补短板行动,有效改善了养老服务设施环境的质量水平。在推动老年教育发展方面,我省从2018年起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三年来共评定出五星级养老机构52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87个、农村幸福院223所,这些养老服务设施均设置了能满足老年教育活动要求的活动室,配齐了基本教学设备。同时,我们进一步探索老年教育线上线下相融合模式,在福建养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增设福建老年大学线上教育、老年照护教学视频模块。《福建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把老年教育列入养老服务体系规划重要内容。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建议内容,认真贯彻《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等要求,继续配合省教育厅等部门,探索推进养教结合模式,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推进机构养教结合。贯彻落实《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要求四星级以上养老服务机构必须提供教育服务,把开展老年教育活动作为丰富充实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举措,推动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完善设施设备,采取多种形式,丰富老年教育的知识性、趣味性、娱乐性。指导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平台优势,加强与老年教育机构协作,提供场地、设施、人员等支持,共享课程与教学资源。
二、推动发展居家社区老年教育。会同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按照《关于加强城区和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落实新建城区和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每百户不少于三十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构建城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为社区老年教育提供场所支持。发挥社会组织在参与老年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老年教育有关的社会组织成立,符合条件的依法进行登记。探索采取向老年教育机构、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社工机构等购买服务形式,帮助解决居家社区老年教育教学难题,增强老年教育可及性和便利性。
三、推广福州“乐学”、三明“乐龄学堂”等模式。鼓励各地依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设施,积极为农村老年人提供老年教育,满足精神慰藉需求。依托省老年事业促进会,利用农村幸福院等设施,以点带面开展乡村(社区)“乐龄学堂”试点工作,计划试点20个项目,每个项目补助5万元。
领导署名:赵荣生
联 系 人:俞立飏(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676287
福建省民政厅
2022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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