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7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2-05-18 19:07

李笃妙代表:

  《关于解放思想在医养结合机构养老中有所创新的建议》(第1272号)由我厅会同省发改委、卫健委、国资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多项养老服务发展指数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连续多年获民政部综合评估优秀等次。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推动。省委、省政府连续5年将养老设施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4次召开全省性养老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总结经验、推动发展。各地党委、政府均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纳入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范围。先后出台加快养老机构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医养结合发展、城区和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等15份省级政策文件和70余份部门配套文件,构建起较为完善的“1+N”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二、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增长明显。全省建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62所,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覆盖率100%;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1万多处,社区、建制村覆盖率达72.1%。养老机构总数达到1180家,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占80%,各类养老床位数26.3万张,全省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8.7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6%。五星级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从无到有、达470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发展至2.6万人。2021年下拨公办及普惠养老城企联动项目等中央应对人口老龄化资金1.54亿元,支持全省11个养老项目建设。

  三、医养结合逐步推进。出台《关于加快医养结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1〕51号),从9个方面提出28条措施,明确医养结合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储备项目、工作试点等4项清单。全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签订合作协议2582对,实现社区医疗服务延伸。全省发展医养结合机构172家,126家纳入医保定点单位,建有医养结合床位4.5万张。连续三年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全省10个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国家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建设,为机构老年人提供远程诊疗指导、在线复诊等便利服务。下达“创双高”项目专项资金1300万元,推动省老年医学中心、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老年医学科建设。组织全省99名医务人员到省属医院参加老年医学相关培训。

  四、国企积极参与养老服务。省能化集团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合作模式,加大健康养老产业布局,发展12家下属健康养老板块企业,资产总额超过8亿元、年营业收入近3亿元,实际开放床位数超过800张。推进福能红炭山健康养老基地一期项目建设。省外贸集团投资3.4亿元,建设福建海峡健康养老中心项目,并与温泉街道汤边社区等社区卫生院合作,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省国资康复科技公司开办福颐养老院,利用原有康复产业打造养老、康复综合服务机构。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有效发挥国资国企创新带动作用。省国资委强化规划引领发展,组织实施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十四五”规划,提升国有资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快福建海峡健康养老中心、福能红炭山健康养老基地一批重大养老产业项目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省属企业加快相关资源盘活利用,探索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办公用房划转管理,建设普惠养老机构。

  二是加强公建民营机构监管。落实《关于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闽民养老〔2020〕96号),指导各地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在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细化6个方面公建民营监管事项清单,加强监管成果应用,突出运营质量监管,完善退出保障机制,提升社会化养老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三是推动医养结合发展。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推动医养签约服务高质量落实。支持有意愿的二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利用闲置的资源开展养老服务。继续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完成医养结合机构检查全覆盖。鼓励各地各机构争创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机构。指导漳州市开展医养结合综合试点。继续实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推广省立医院老年医学科多学科联合“一站式”门诊模式,到2022年底,实现全省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目标。

  四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动智慧健康养老试点创建。升级完善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打造一批具有智能化管理系统的“智慧养老院”,创新发展信息化、智能化健康养老服务。促进发展“互联网+”养老,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贯标达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专项行动,守好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红线和底线。继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效。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健康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赵荣生

  联 系 人:夏慧秀(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862801

 

                                                                                  福建省民政厅

                                                                                  2022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漳州市人大常委会。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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