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9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3-03-08 15:38

省教育厅:

  《关于部门联动推进特殊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399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一贯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康复和教育工作,把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群体的医疗康复、教育权益保障和关爱服务纳入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动实施。

  2020年4月,我厅进一步完善并制定了《福建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闽民童〔2020〕28号),为我省0-18岁的孤儿及年满18周岁后仍在普通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孤儿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和医疗康复费用支持,有效保障了孤儿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2020年5月,我厅制定印发了《“福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闽民童〔2020〕42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包括残疾儿童在内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福彩助学、儿童学校、假期关爱、心理健康等“十项工程”关爱服务。2020年以来,全省累计投入关爱服务资金超过1.2亿元,其中省级财政累计下达专项资金8000万元。

  2021年10月,我厅联合省编办、发改委、教育厅等15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民童〔2021〕130号),要求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康复能力建设,要对机构内病残儿童进行康复评估、制定康复方案并及时组织实施。要强化教育权益保障,要将儿童福利机构内的适龄残疾儿童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通过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落实义务教育。同时,要求儿童福利机构要根据需要设立特殊教育班、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对机构集中养育的孩子进行教育,做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

  2023年2月,我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13部门印发了《福建省加强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的若干措施》(闽民规〔2023〕2号),明确提出:一是健全筛查诊治干预康复全链条服务,完善医疗诊断康复机构布局,加强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协议管理,加强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二是加强融合教育保障,推进特殊教育机构建设,创新融合教育服务;三是构筑社会融合支持体系,兜牢孤独症儿童家庭基本生活底线,加强家长培训与家庭康复指导,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四是加强康复服务机构管理,规范运营监督;五是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康复服务能力,大力培养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人才。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职能分工继续做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加快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家庭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继续深化实施“福蕾行动计划”,为包括残疾儿童在内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更加优质、更有针对性的关爱服务。

 

  领导署名:陈丽华

  联 系 人:陈世根(儿童福利处)

  联系电话:0591-8786201

 

 

  福建省民政厅

  2023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