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盛彪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在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的建议》(第1020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建立了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委副书记任总召集人,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领导。近年来,我省以省委、省政府或省“两办”名义先后出台加强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减轻基层组织负担等10多份政策文件,多次就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在全国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先后有6个市、区被确定为全国社区治理实验单位,军门社区“13335”工作法在全国推广。目前,社区治理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我们将积极采纳代表的建议,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基层治理体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会同省委组织部推动出台我省实施方案,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完善议事协调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的领导。
二、健全居民自治机制。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加强社区协商,实现社区议事厅全覆盖。综合运用听证会、议事会、理事会、恳谈会等形式,组织群众自己说事、议事、主事。指导居民委员会在换届选举之后,按规定修订完善居民公约,发挥居民公约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融合。
三、提升社区服务水平。编制《福建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以近邻党建为引领,大力推行社区近邻服务,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切实减轻社区负担,推动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规范社区权责事项,并为权责事项以外委托工作提供相应支持;统筹规范面向基层的督查检查,清理规范工作台账、报表以及出具证明事项等,让社区工作者有更多时间和精力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居民群众。
四、深化“五社联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通过购买服务、委托项目等方式,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实现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社工室。鼓励社会慈善力量参与社区服务,完善基层志愿服务制度,加强城市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大力开展邻里守望、扶弱助残、助学助医等各类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领导署名:陈丽华
联 系 人:杨雪梅(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联系电话:0591—87676193
福建省民政厅
2022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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