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荣山代表:
《关于拆迁村的“宗祠”保护与异地重建的建议》(第164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近年来,在深化村民自治,推动农村居家社区养老,开展移风易俗,树立乡风文明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您提出的加强宗祠综合利用、倡导孝行理念、提倡厉行节约等建议,对助力城乡社区治理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您的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管理。积极培育养老服务社会组织,通过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建设农村长者食堂等方式,进一步拓展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日间照料、用餐、文娱活动等服务保障功能,着力提升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发展水平。对在符合条件的宗祠开设养老服务功能的,民政部门将加强监督和指导。
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规民约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在换届选举后,依法依规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健全备案和履行机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特别是在内容上,突出反对封建迷信、铺张浪费、薄养厚葬等不良风气,弘扬孝老爱亲优良传统,加强古建筑等文化保护,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完善自治机制、推动移风易俗中的重要作用。
三、进一步推动殡葬礼俗改革。以清明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开展缅怀先烈、孝亲感恩、厚养礼葬等宣传活动,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完善省级奖补政策,推进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加快补齐设施短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作用,把文明治丧纳入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内容,推广晋江市等地规范丧事活动经验,引导群众文明治丧、低碳祭扫、节地安葬。
领导署名:陈丽华
联 系 人:蔡祖宝(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联系电话:0591-87676193
福建省民政厅
2022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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