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盛彪代表:
《关于清理“社区万能章”先管住索要证明的“手”的建议》(第1055 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为基层减负的有关决策部署,积极做好清理“社区万能章”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一、落实证明事项,确保规范运行。2020年,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的实施意见》,明确应由和不应由社区出具证明的2份清单,将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纳入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各地对本地区村(居)委会出具证明的状况进行摸底排查,对自行设定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列入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的一律取消。省发改委等单位对有关部门提供为民服务的事项和办事环节进行全面梳理,规范标准,从源头上减少证明材料。省公安厅全面清理设定的证明事项,落实证明事项清理结果,明确其他部门要求公安机关出具证明事项的范围,规范公安机关出具证明事项的程序。
二、加强信用建设,落实告知承诺制。福建省作为全国首批 13个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省份之一,于2019年5月底在福州市开展试点工作。省司法厅于 2020年10月底印发《福建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同时,制作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工作流程、分类校查办法的参考范本,指导各地各部门加强信用建设,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三、建立共享机制,强化科技赋能。推动部门之间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提升社区公共信息服务水平,对已实现信息共享,不需提供证明材料的事项向社会公布,加快智慧社区建设,强化“一门式”服务模式的社区应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从源头上解决部门之间索要证明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厘清规范职责边界。进一步明确村(居)委会依法协助行政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我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促进政府部门职能的有效融合,落实减负增效。二是提升信息数据共享运用。会同相关部门大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推动数据融合共享。三是加大宣传解读力度。组织社区工作者认真学习关于规范基层组织出具证明文件,严格规范社区出具证明工作,减少社区出具证明。
衷心感谢您对基层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有积极的作用,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持续改进工作。
领导署名:欧阳晓波
联 系 人:郑榕星(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联系电话:0591-87676205
福建省民政厅
2023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宁德市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