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健委:
粟琼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普惠托幼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1322号)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是不断推进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的要求,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齐抓共管和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社区治理指导机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我省0至3岁幼儿公共托育服务体系,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创新发展。
下一步,将根据人大代表的建议,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依法登记。支持和鼓励有资质的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申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在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依法及时将其审批登记为社会服务机构。
二是加强内部治理。指导婴幼儿照护服务类社会组织推动以章程为核心建立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治理机制。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推动形成综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在综合监管中的作用,共享执法信息,加强部门联合惩戒,实现有效监管。持续深化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和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空间。运用年报、“双随机”抽查、专项审计、等级评估等措施,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四是积极推动社区开展托育服务。积极推动社区开展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儿童友好社区,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区照护服务设施的规划编制、功能配置、规范管理等工作,推动社区有序、规范、依法开展普惠托育服务,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质量有保障、安全实惠的普惠托育服务。
领导署名:欧阳晓波
联 系 人:刘明瑞(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0591-87676226
福建省民政厅
2024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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