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0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省民政厅 时间:2024-03-19 17:08

省医保局:

《关于探索在全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第1104号)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推动养老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一是全省每个县(市、区)均已落地1家以上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扶持培育了智宇、禾康、微尚等一批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跨市跨县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目前,全省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已发展到160多家。二是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万人培训计划、职业能力提升行动等,每年省级投入300万元,采取“送教上门”、院长培训班等形式培训3000人次;各地开展分级分类培训,累计超过2万人次。推动市县建立养老护理人员入职补贴和在职补贴制度。遴选两批共30个养老护理员省级实训基地。全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由1万人发展至2.6万人。三是建成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推动全省养老服务数据汇聚共享,提升养老行业监管、服务发展和政府决策能力。发展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检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推出“智能药盒”“居家安全包”等适老化产品设备。全省已有9家企业入选国家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企业,7个产品和8项服务入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

下一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频连线我省福州市社会福利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打造“福见康养”品牌,聚焦广大老年人在养老服务问题上的“急难愁盼”,配合推动“长护险”试点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享受长期照护服务提供保障,推进医养结合、康养结合,加强失能预防和早期干预,更好满足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刚需,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能力。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省级下拨各地级市专项资金共900万元,由地级市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培训,每年人培训不少于1万人次。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的补贴政策,逐步建立长期护理专业人才的培训机制。 推动养老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优化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出台《福建省智慧养老院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在全省建设100个以上智慧养老院。推动在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宣贯和实施中加强共享和互认工作,提高长期照护服务精准化、专业化水平。

 

领导署名:欧阳晓波

联 系 人:王靖夷

联系电话:0591-87553027

 

                              福建省民政厅

                             2024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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