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
肖惠中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省物业服务管理水平的建议》(第1097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小区物业服务是社区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的建议对于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改善社区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和促进作用。根据代表建议,结合民政部门职责,我们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将物业服务纳入社区治理范畴。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把物业服务纳入社区治理、社区服务、近邻服务范畴,一同推进、同步实施,不断提升小区管理水平。
二是协助推进完整社区建设。推进各地健全社区民主协商和民主管理制度,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引导居民积极参与。涉及社区规模调整优化、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改造、社区服务功能布局等居民关切的重大事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总结提炼福州市凤湖社区、泉州市福链社区等试点单位做法,推动形成我省完整社区建设经验模式,提升完整社区建设水平。
三是推行社区、物业、业委会三方交叉任职。近年来,各地结合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积极推行物业公司、业委会人员通过法定程序选为居委会成员,并在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加强对小区物业服务的指导和监督,取得了积极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行这一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加强社区居委会下设委员会和三方交叉任职工作力度,积极构建和谐社区。
领导署名:欧阳晓波
联 系 人:林 振
联系电话:0591—83266723
福建省民政厅
2024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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