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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冰代表:
《关于推进我省医养结合发展养老事业的建议》(第1754号)收悉,我厅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医养结合机构184家,医养结合床位4.9万张,142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一是统筹推进规划建设,鼓励农村幸福院与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乡镇敬老院同址或邻近建设。二是推进“养中有医”,鼓励支持养老机构按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标准,开办包括中医医院在内的各种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止为主的中医诊室,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养生服务。三是提升医养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鼓励养老机构通过签约协作、家庭床位、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医疗卫生服务,为机构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医疗康复等服务。四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自建和租赁的民办养老机构分别给予每张床位1万元、5000元的一次性开办补助,省级财政对纳入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按标准的30%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非护理型和护理型床位,分别给予每张床位每年2000元、2400元补助,省级财政按标准的50%给予补助。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以老年人的健康需求为导向,通过医养结合的方式推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推动医养结合发展。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推动医养签约服务高质量落实。支持有意愿的二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利用闲置的资源开展养老服务。继续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完成医养结合机构检查全覆盖。二是推动长期护理保险“提质扩面”。推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和发展向老年人倾斜的医保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等项目,创新“商业保险+养老机构”合作模式,构建医养结合发展的新格局。三是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和养老服务。四是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开展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项培训,加强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扩大培训范围,提高培训频次。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养老事业的关心和重视,您的建议将对提升我省养老服务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领导署名:欧阳晓波
联 系 人:王靖夷
联系电话:0591-87553027
福建省民政厅
2024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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