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1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4-05-20 18:25

罗绛君代表

《关于加大对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养老服务业政策扶持的建议》(171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养老服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力打造居家有服务、兜底有保障、普惠有机制、市场有选择的“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降低养老机构准入门槛,制定《福建省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和《养老服务机构投资指南》等,细化审批报建手续,有效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全省民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占比超90%。

(二)加大民营企业扶持力度。2006年起,我省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建设及运营补贴,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多次提高补贴标准。2019年,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福建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业务管理办法》对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的发放作出细化要求。“十四五”以来,累计向民办养老机构发放开办及床位运营省级补贴8940.49万元,通过资金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落实国家、省及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和价格优惠政策,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提供场所、补贴租金、以奖代补等方式,培育和打造了一批家政、养老服务龙头企业或社会组织,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172家。全省养老床位规模前二的连锁机构,人伍超过6000张、国德康超过5000张。

(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发改委联合我厅印发《关于推荐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专项行动养老服务企业及储备项目的通知》,推动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十四五”期间,城企普惠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10178万元、安排省级预算内投资3434万元,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普惠养老服务机构。

    而,诚如您所言,我省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养老服务建设还存在扶持优惠政策还不够完善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鼓励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培育和选树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养老服务企业。逐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吸引民营资本参与推广特殊困难老年人“平安”服务,依托通信网络、智能呼叫、互联网等科技手段,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线上“一键呼叫”与线下“上门服务”相结合。三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2023年至2025年,每年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1万人以上、养老院院长300人以上、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500人以上。四是优化调整民办养老机构补助政策,修订《福建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业务管理办法》,调整财政资金扶持方式,引导民办养老机构结合老年人实际需求,科学合理设置床位。五是会同省发改委继续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进一步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支持和指导。

 

领导署名:欧阳晓波

  人:俞立飏(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676287

 

 

福建省民政厅

2024年5月2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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