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琴钦代表:
《关于推动孝老食堂健康发展的建议》(第1826号)由我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坚持党建引领、高位推动,围绕构建城乡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按照“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共建共享、老人受益”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长者食堂规模化布局、建设和发展,全省老年助餐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政策出台情况。2022年,为规范推进长者食堂建设,我厅会同省发改委、住建厅、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出台《关于长者食堂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闽民规〔2022〕5号),进一步指导各地按照“四区、八有”规范化建设长者食堂。2022年9月30日,省人大颁布的《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明确,支持乡镇(街道)、村(居)开设老年助餐服务,并在政策上提供支持。2024年1月,我厅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13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若干措施》提出,进一步提升我省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福建特色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各地因地制宜出台老年助餐补助政策,福州对租赁社会场所、租期5年以上的,每年按照租金30%的标准予以补助;龙岩、南平、宁德、平潭按每家最高6万元标准补助;三明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每份午餐按4元给予就餐补助,对运营方为失能老年人送餐上门的按每份1元给予送餐补助。
(二)服务设施建设情况。自2019年启动第一批20个试点以来,经过5年探索发展,截至2023年底全省各级累计投入资金3.5亿元,建成3012个长者食堂(含助餐点),日均服务老年人超15万余人,全省9个地级市、1个综合实验区、84个县(市、区)已推进长者食堂建设,其中53个县(市、区)的乡(镇、街道)实现全覆盖。2021年,省委、省政府将建设100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省级财政投入2500万元用于改造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项目,增加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的功能;同时,安排200万元支持宁德市建设20个互助孝老食堂。2022年起,省委省政府连续3年将建设长者食堂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省级财政投入1.5亿元,着力打造1000个以上示范性长者食堂。
(三)日常监管落实情况。一是将长者食堂纳入养老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体系,推动长者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食堂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将全省持证长者食堂全部纳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体系,结合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完成监管719家次,实现自查自纠率100%。三是创新智慧监管方式,全省推行“明厨亮灶”的长者食堂477家,其中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194家,实现食品安全精准监管、规范监管、智慧监管。四是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将保障食品安全作为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抓实抓细。五是指导长者食堂组织开展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依托重阳节、12315主题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引导老年人群体树立良好的饮食安全观。
然而,诚如您所言,我省长者食堂建设还存在覆盖范围不够广、日常监管力度不足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统筹推进规划布局。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全面摸清辖区内老年人口分布情况和服务需求半径。依托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修编,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整合养老服务站、小区架空层、公共物业等社会资源,不断充实设施布局,持续推进长者食堂向农村延伸。将农村老年助餐服务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协调农村公共服务资源向老年助餐服务倾斜。结合农村地区“小、散、远”特点和独居空巢老年人多的实际,鼓励慈善力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探索邻里互助、设立“中心户”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助餐服务模式。
(二)持续加大扶持力度。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支持长者食堂等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可持续服务。指导有条件的地方继续对助餐服务运营效果突出的老年助餐机构给予适当运营补助或综合性奖励补助。推动老年助餐服务领域税收减免优惠政策落实,长者食堂等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符合相关规定的,其运营所需的水、电、气执行居民使用价格。相关餐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现行税费优惠政策。
(三)切实强化行政指导。深化长者食堂规范化建设,落实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发动各级包保干部迅速行动,加大对长者食堂包保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隐患,注重包保责任与监管责任衔接,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
(四)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各类养老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为抓手,推动长者食堂增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意识,督促长者食堂强化内部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增强自律、诚信意识,确保供餐食品安全。
(五)强化风险隐患防控。进一步加强长者食堂日常监管,重点关注食品安全制度落实、设施布局、环境卫生、过程控制、进货查验、应急处置等环节,对照《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逐项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跟踪整改情况、形成监管闭环。
(六)积极打造标杆单位。积极引导长者食堂主动提档升级,推进“一品一码”可追溯体系建设,确保相关食材有源可查、有溯可追,让用餐老人吃得安心、吃得放心。稳步推进长者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强化社会监督,推动长者食堂餐饮服务质量安全稳步提升。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支持和指导。
领导署名:欧阳晓波
联 系 人:俞立飏(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676287
福建省民政厅
2024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