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0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4-05-20 18:35

王清芳代表

关于加快我省老年人能力评估体系建设的建议》(第1108号)由我厅会同省卫健委、人社厅、医保局、省残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多举措有序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人能力评估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省直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有关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福州、厦门、三明、泉州等4地,已陆续入选国家试点城市范围,全省探索建设“家庭养老床位”6700余张。4月29日,民政部公示我省漳州市入选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拟入选地区名单。二是培育发展评估评价机构。截至目前,福建民政学校、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等27家单位备案成立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面向相关专业在校生和社会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共组织5256人次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4302人次获得等级证书。三是加强老年人能力评估技能人才培育。组织专家开发“老人照护”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截至目前全省共组织1.96万人次参加“老人照护”专项职业能力考核,1.91万人次获得证书。四是有序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指导福州市执行《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及管理办法,探索建立评估结构跨部门互认,对医保部门评估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重度失能老年人,民政部门在给予护理补贴、指导养老机构开展入院评估时,采信医保部门评定结果。五是积极维护残疾老年人健康。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组织实施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23年共有14.9万名残疾老年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代表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进一步加快老年人能力评估体系建设:

一、做好《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宣贯工作充分利用实施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的契机,推动行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养老服务机构、评估机构综合采取现场宣讲、信息公示、视频演示等形式,多渠道宣传《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同时,推广使用《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信息系统,加强标准推广应用和落地见效。

二、促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推广。将更多有设置养老护理专业的职业院校纳入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等级认定体系,推进未开展认定的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引导各地市 至少设立1个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认定考点,广泛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壮大老年人能力评估师队伍。

三、分批分期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优先依托省级养老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开展培训,建立师资骨干队伍,组织本地区民政部门养老服务处室相关人员、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和服务人员、老年人能力评估人员开展理论和评估实操培训。2023年全省已开展3期、完成培训300人。今年年内还将继续培训老年人能力评估师300人

四、加强老年人能力评估应用。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依法有序组织开展评估,对申请救助的经济困难老年人予以救助。同时配合国家建立老年人能力基础数据库,为完成老年人能力评估政策制定、养老服务供需对接提供有效技术和数据支撑。

五、积极探索评估结果互认机制。据了解,目前国家医保局正会用有关部门制定长期护理保险的顶层设计。我省将积极建议国家层面加强对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部门互认相关内容的研究制定,同时也将以福州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为契机,继续探索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结果部门互认、数据共享机制。

衷心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我省加快老年人能力评估体系建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领导签名:欧阳晓波

人:黄云龙

联系电话:0591-87551916

 

 

福建省民政厅

2024年5月2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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