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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
《关于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和贫困母亲的日常关爱帮扶机制的建议》(第20233038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不断健全完善困境儿童和贫困母亲日常关爱帮扶机制,更好地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以实际行动落实好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部署。
一、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障
落实兜底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断提高,2020年12月1日起,机构供养孤儿、散居孤儿基本养育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1500元、9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00元、14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纳入保障,对象范围从四类扩大到六类。对其他生活困难儿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属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在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就学的未成年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儿童,依规给予临时救助。
实施“孤儿助学工程”“明天计划”专项行动。将仍在全日制大学就读的成年孤儿纳入“孤儿助学工程”,每人每年资助1万元,直至其大学毕业。近年来,共资助520名成年的孤儿完成大学学业。积极实施“明天计划”,为553名病残孤儿提供手术治疗和康复护理等服务,为他们融入社会创造了条件。
开展关爱服务。一是实施“福蕾行动计划”。制定实施以假期关爱、结对帮扶、亲情关爱、心理健康、司法援助等十大工程为主要内容的“福蕾行动计划”,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社工机构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提供关爱服务。近三年来,下拨专项补助资金7000万元,惠及留守儿童、困境儿童18.1万人。二是开展成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帮扶活动。2021年省民政厅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动员全省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和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及社会组织等与208名考入大学的成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结对帮扶,每人每年资助3000至5000元,直至其大学毕业。2021年以来,全省共为641名成年事实无人抚养孤儿开展助学帮扶,帮扶金额550万元。三是着力加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在全国率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服刑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心理疏导、结对帮扶、亲情关爱等服务。2019年以来,帮助2581名儿童走出困境。将开展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独症儿童探访关爱服务纳入2023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出台了《福建省加强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的若干措施》,健全完善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关爱帮扶机制。
二、加强贫困母亲的日常兜底保障
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对“贫困母亲”依规开展救助帮扶,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属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依规给予临时救助。
领导署名:陈丽华
联 系 人:连 峰
联系电话:0591-87676201
福建省民政厅
2023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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