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晖委员:
《关于全面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居家环境和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的建议》(2022312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年人特别是困难老年人的家庭适老化改造,是为老服务、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动员社会力量支持等多种形式,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优先安排实施适老化改造。随后,民政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我省高度重视,省政府出台《福建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2019-2022年)行动方案》(闽政办〔2019〕49号),鼓励地方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从2020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1万户、按每户1000元标准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给予补贴。截至2021年底,全省累计已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38万户。同时,我们也鼓励其他老年人,根据自身需求向居家适老化改造市场购买服务,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居家养老需求。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言,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受益面小、补助标准低,还有待进一步改进。鉴于以上实际,今年1月,民政部、财政部、住建部、残联再次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范围适当扩大到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有条件的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梳理适老化改造企业目录。支持装修、家政、物业等相关领域企业主体参与适老化改造业务,对外公开并引导社会老年人购买服务,推动市场规划不断扩大、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二是完善相关政策标准。在国家、行业标准的框架指导下,推进我省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标准化工作,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三是探索建立家庭养老床位。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居家适老化改造,并提供上门照料服务,政府整合资金推动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至家庭养老床位。四是争取财政支持,适度扩大适老化改造补贴范围和提高补贴标准。计划今年年底在实施三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基础上,总结经验,进一步起草方案,扩大改造覆盖面、提高改造标准、丰富改造项目内容。
衷心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我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领导署名:赵荣生
联 系 人:黄云龙(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551916
福建省民政厅
2022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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