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310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2-07-20 18:17

李百玲委员:

  《关于推进养老托育“1+1”服务模式,打造老幼龄友好社区的建议》(2022310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底,我省户籍总人口3943.83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678.81万人,占总人口17.2%。预计2035年全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027万,占比达26.01%;2050年前后老年人口将达到1211万,占比达30.37%。

  近年来,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我省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加大投入,补齐短板,养老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21年底,共建成街道和中心乡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62所、覆盖率由25.7%提高到100%,农村幸福院(含五保幸福园、慈善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10035所、建制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由42%提高到72.1%;全省各类养老床位总量由“十二五”末的15.5万张提高到24.75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由30.1张提高到37.1张;全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发展到 2.6万人,其中养老服务管理人员 0.6 万人、护理人员 1.3 万人、其他人员 0.7 万人。截至2022年1月,全省已建成长者食堂(助餐点)822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然而,诚如您所言,养老服务工作仍存在政策不够完善、运营管理不够规范、保障措施不够到位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基础建设。一是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地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纳入新建城区和住宅区规划,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同步无偿交付使用。新建城区和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三十平方米建筑面积,且单处用房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二十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二是提升乡镇(街道)保障能力。鼓励镇街统一设置不少于2000平方米具备日间照料、助餐配餐、文化娱乐等综合功能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积极推动构建城市地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社区养老服务半径小于700米。三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与相关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培养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养老服务人才。推动建立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和在职奖补等激励机制,设立养老护理员基本工资分级指导标准。推动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认定工作,将养老护理员列入我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加大培训力度。同时,鼓励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方式,配齐村(居)助老员。

  二、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一是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先保障政府兜底保障人员享有基本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老年人福利补贴标准,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覆盖范围。二是不断开展多样化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等方式,引进专业化、社会化机构,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急、助行、助医等“六助”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呼叫、健康档案、紧急救援等服务。鼓励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开展志愿互助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心理支持等服务。三是推进医养结合上水平。会同卫健部门完善家庭医生签约和分级诊疗机制,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水平,使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在社区层面基本解决。

  三、创新关爱服务工作。一是建立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加强对村(居)留守、空巢老年人的关爱服务,进一步完善家庭尽责、基层主导、社会协同、全民行动、政府支持保障的村(居)留守、空巢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特别是对无人照顾、风险等级高的独居、空巢老年人,推动建立应急处置机制,依托村(居)委会按“一人一策”及时干预。二是不断创新老年人文化教育。把老年人教育增量重点放在村(居),推动老年教学点嵌入式延伸到村(居)养老服务机构,推广“长者食堂+学堂”模式,办好家门口的“一老一小”教育。推广“互联网+老年教育”,利用“乐龄学堂”“十点钟课堂”等,为老年人学习提供便捷渠道。鼓励文化娱乐产业提供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服务,传播优秀文化作品。三是积极探索养老托育“1+1”服务模式。积极总结推广福州市鼓楼区、莆田市涵江区“党建+社区邻里中心”模式,将养老托育“1+1”服务模式嵌入中心,进一步提升中心服务功能,让中心成为集老年人、儿童文化教育、助餐医疗服务、娱乐消遣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便民利民服务中心。同时,民政部门将从自身职能出发,继续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婴儿照护服务机构,依法审批,加强指导,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开展服务,促进养老托幼服务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赵荣生

  联 系 人:王靖夷(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553027、15259105291

 

 

                                                                                                          福建省民政厅

                                                                                                          2022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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