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台盟:
《关于加强两岸合作 促进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20222060号)由我厅会同省教育厅、人社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深化两岸养老服务领域合作。2019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2019-2022年)行动方案知》(闽政办〔2019〕49号),对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作出明确规定。2020年,我厅联合省人社厅印发《福建省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20-2021年)实施方案》(闽民养老〔2020〕89号),围绕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着力健全养老护理人员培训体系建设和职业技能水平,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专业队伍建设。实施《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等政策,支持用人单位引进高端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符合条件的最高给予700万元安家补助。将养老服务人才纳入《福建省2021-202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涵盖养老服务管理、居家或社区养老服务、医疗康复、照料护理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生活津贴和住房补贴。
二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省累计分级分类培训养老从业人员6.8万人次;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发展到2.6万人,其中养老护理员1.3万人。2017年至2021年,全省共有13643人参加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政策。遴选首批10个养老护理员省级实训基地,第二批省级实训基地已完成公示,进一步扩大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范围。推广20集《福建省老年人照护技能公益培训微课程》视频,覆盖移动、联通、广电网络等家庭互联网电视,闽政通、福建民政等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让技能培训走进社区,走进家庭。
三是加大激励褒奖力度。全省“九市一区”均因地制宜研究出台养老人才入职补贴、在职补贴等制度,其中厦门市对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大专生分别补助5万元、4万元,对养老护理或护理专业毕业的中专生补助3万元;龙岩市对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在职补贴5000元等。开展“十佳养老护理员”推选活动,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社会宣传,提升职业认同感。
四是举办职业技能大赛。联合省人社厅、省妇联举办2021年“华煦杯”福建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全省各赛区参赛人数超过1500人,是我省养老服务领域规格最高、参赛选手最多、竞技水平最好、社会影响最大的一次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福建省民政厅获得“优秀组织单位奖”,我省选手李丽珠获三等奖,谢弯弯获优胜奖。
五是推动人才评价工作。将老年人照护、病患陪护纳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目录范围。支持大力发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全省共有14家院校(技工院校)和6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目前,已有356人开展认定,337人获得等级证书。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养老机构服务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定方面享有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目前养老机构符合卫生初中级专业技术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符合晋升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可参加全省统一评审。
六是支持台湾青年在养老服务领域就业创业。支持台湾毕业生在闽创业项目参加我省各级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评选。对台湾毕业生首次来闽创业并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的可同等享受最高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台湾创业毕业生可享受由各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导师提供的创业指导和帮扶服务,可参加“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成果展等活动,同等获得项目展示与交流机会。
正如贵委指出的,我省养老护理仍然存在专业人才不足、培养力度不够、社会认识存在偏差等问题。台湾地区养老服务发展较早,已形成比较系统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贵委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养老人才培养的调查研究。从国情、省情出发,分析我省老年群体的特点、规模、结构和实际需求。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调查研究各层级养老服务人才供需情况,汇聚涉老数据,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提高政策出台的精准度,增强供给质量和效率。推动将养老人才培养纳入我省“十四五” 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二是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持续开展养老服务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全年计划分级分类培训养老从业人员2万人,其中省级以“集中培训”方式培训400名养老院院长,以“送教上门”方式培训2600名养老护理员,保障人才有效供给。完成第二批养老护理员省级实训基地的遴选工作。加强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细化实训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积极探索适合我省省情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路径,在助推养老护理员培养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机制。推动落实养老护理员入职和在职补贴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现有补助政策提标扩面。每两年举办一次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按规定程序授予相应荣誉、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褒扬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提高养老护理职业社会认同感和影响力。
四是引进高端养老服务专业人才。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和认定流程,支持包括台湾地区在内的养老服务领域高层次人才来闽创业。在征求有关设区市、行业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继续把养老服务人才列入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导养老服务人才流向相关地区和产业。
五是加强闽台高校合作交流。继续实施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通过本科“4+0”、专科“校校企”等方式,大力引进台湾高等教育先进办学模式和优质课程,合作培养养老服务人才。继续实施台湾全职教师引进资助计划,支持高校加大台湾养老服务专业师资引进力度。鼓励高校加强产学研合作,完善养老服务专业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提升学生实操能力。
六是鼓励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开办养老机构。积极落实在闽投资的台资养老机构与大陆企业同等优惠扶持政策,按照《福建省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取消养老机构许可,实行备案制,对新开办的台资养老机构同等享受我省养老机构开办、备案等规定;对已备案的台资养老机构在申请运营补贴、人才培训补贴等方面给予持续支持,进一步构建规范公平竞争的闽台养老服务市场。
领导署名:赵荣生
联 系 人:俞立飏(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676287
福建省民政厅
2022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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