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311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2-05-07 18:05

吕联选委员: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的建议》(20223112号)由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城乡社区是居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家园,是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础平台。近年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完善社区治理的部署要求,立足实际、创新进取,社区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近5年来,省委、省政府或省“两办”先后出台了加强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减轻基层组织负担等10多份政策文件。二是从2005年开始,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社区居委会运转补助专项资金,其中2021年和2022年分别下达6302万元和6517万元;从2009年开始,省民政厅每年组织招募3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城市社区工作,省级财政2021年和2022年分别下达补助资金3021万元和3994万元。三是近年来,省民政厅通过出台实施意见、开展“一十百”试点活动、召开现场推进会等方式,在全省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取得了初步成效,厦门市在全国基层治理培训班上作了近邻服务经验介绍。四是截至目前,全省所有设区市均出台了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明确社区工作者选任招聘、教育培训、激励退出等,并采取“三岗十八级”等方式,完善社区工作者岗位及薪酬等级序列。

  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出的,各地社区还不同程度存在着服务功能不够完善、居民参与积极性不够高、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与形势发展和居民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建议,会同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政策创新创制。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就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和基层群众自治、法治、德治等工作进行部署;推动出台《福建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对“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等工作进行谋划,明确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成员交叉任职、工作相互促进等内容,目前规划已报送省政府审定。同时,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配合住建部门建立市、区、街三级联动,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三位一体的服务机制。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继续推动完善社区治理有关制度,落实省级补助政策。同时,推动各地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落实好市县财政事权和资金监管制度,发动鼓励社会资本捐助,让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

  三、优化社区服务功能。全面推行近邻服务,完善助幼、助教、助医、助老、助困等“五助”服务;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管理等居民自治制度,进一步培养和提升居民参与能力,实现社区民主议事厅100%覆盖。同时,根据社区人口结构,按照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先原则,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空间配置和预留,打造社区家政、文化、娱乐、卫生等“15分钟生活圈”。

  四、加强社区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好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按照分级培训原则,将全省社区干部全部培训一遍;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推动各地加大选派、聘用、招考等选拔力度,吸引专业社工加入,优化社区队伍结构;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健全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建设好一支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

  衷心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关注,您的建议对于提升我省社区治理水平将起到积极作用。

  

    领导署名:陈丽华

  联 系 人:林  振(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联系电话:0591-83266723

 

 

                                                                  福建省民政厅

                                                                  2022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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