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季武委员:
《关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中法治意识的建议》(202231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城乡社区治理中法治工作,立足民政职责,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基层民主协商,推进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社区治理中还存在队伍建设能力不足、社会组织培育力度不够大、群众参与协商意愿不够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采纳您提案中的建议内容,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干部法治能力。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配合组织部门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计划,指导基层开展分级培训,将村(社区)干部全部培训一遍,增强城乡社区工作者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每年招募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优化社区队伍结构。
二、深化民主协商,畅通群众参与基层事务渠道。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活动,创建一批全国试点,积极探索村级议事协商新模式。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民主协商议事制度,进一步落实民主恳谈、评议等基本规范和具体制度,加快建设协商平台,推进村级民主议事厅全覆盖。利用村(社区)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建立“线上+线下”协商方式,拓宽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加强和规范村规民约工作,指导基层按规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健全备案和履行机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三、加大培育力度,营造社会化参与局面。把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纳入“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培育扶持一批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多元服务供给实现在社区。开展全省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工作,有效服务社区建设、司法矫治等领域,通过社工力量的有效补充,辐射带动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
领导署名:欧阳晓波
联 系 人:蔡祖宝(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联系电话:0591-87676193、150****2208
福建省民政厅
2022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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