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219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2-07-08 17:06

赵爱红委员:

  《关于加强地名管理,提升城市旅游文化内涵的建议》(20222196号)由我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文旅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地名工作的关心关注。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充分发挥地名的旅游形象标识功能、打造文化地标的建议,对于提升我省地名管理工作水平、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地名公共服务,注重加强地名文化保护传承,着力提高地名管理水平,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先后出台了《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3号)和省级地方标准《人文地理实体地名通名使用规范》《标准地址编制规范》,不断提升地名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建立了福建省地名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地名审批和管理工作。如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省级命名工作规则,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开展公路交通标志牌中地区、地点名称信息设置。三是规范地名管理。通过征求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来提高地名命名、更名的科学性,审慎稳妥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积极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及时更新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收录各类地名信息40余万条,更新完善地名信息20余万条。四是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尤溪、宁化、德化、建阳、沙县先后被确认为“中国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永泰县嵩口镇等8个镇、松溪县大布村等9个村被认定为第一批福建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古村落)”。2022年起,我厅联合省委党史方志办、省文旅厅等部门组织开展“有福的地方是我家”——福建地名文化展播活动,讲好福建地名故事,传承福建地名文化。五是推动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词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志》福建卷的编撰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录》的审校工作,《三明市地名录》《厦门市地名志》《厦门老街巷故事》《福建省长汀县保护地名录》等相继印制。

  国务院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条例》宣传贯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适时启动《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会同住建等部门出台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配套文件;建立健全由民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参与的地名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民政部门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组织第二批福建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古村落)”评定,继续开展福建地名文化展播活动,加强对有历史文化内涵的老地名的保护;指导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地名文化展示馆,促进地名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进一步丰富;稳妥有序推进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清理存量的同时,坚决遏制增量;完善地名档案管理,加快地名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建立健全地名信息资源部门共建共享机制,提升地名信息服务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地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丽华

  联 系 人:陈 荔(区划地名处)

  联系电话:0591-87676223

 

  福建省民政厅

  2022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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