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锦山委员:
《关于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的建议》(20231343号)收悉,由省民政厅、人社厅、市场监管局、住建厅分别办理。现结合我厅职能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一是政策法规不断健全。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加快养老事业发展、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方案、“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多项政策措施,《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二是组织保障更加完善。省委、省政府已连续7年将养老项目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各级党委政府均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纳入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范围。三是养老服务供给持续增长。全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发展达1.8万个,各类养老床位27.9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达38.9张,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3.6万户。四是医养结合加快发展。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医养结合机构184家,医养结合床位4.9万张,142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五是综合监管更加有力。建成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汇聚涉老数据,完善“互联网+监管”机制。推动出台9个省级地方标准,开展强制性标准贯标达标行动和机构等级评定等工作,推进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您的《建议》正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今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视频连线慰问福州市社会福利院并作重要讲话。今年以来,省委书记周祖翼、省人民政府省长赵龙先后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出加快推进我省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打造“福见康养”品牌等具体贯彻意见,并纳入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省委省政府研究通过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202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省级财政安排1.55亿元用于建设300个示范性长者食堂和50个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孤寡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经省委研究同意,省政协将“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列入重点协商议政议题,社会各界积极协商建言。省民政厅党组高度重视,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重点任务清单,积极配合省政协做好相关调研推进工作。6月14日,十三届省政协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围绕“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商议政,省政府赵龙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滕佳材主席主持会议,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正如《建议》所言,我省还存在养老服务供给不足、机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产业发展落后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建议》,同步推进政协协商成果转化,推动养老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优不优”转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推进养老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制定和完善各类养老设施的安全、管理和服务等规范,推动编制养老机构命名、分类、护理型床位设置等方面标准。实行养老服务机构分类管理,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质量认证、安全评估等工作,提升养老机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综合监管,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着力提升消防、房屋、食品、疫情防控等安全管理整体防控能力,从严惩处养老服务机构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年内,我们还将结合开展“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行动和点题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推进全省养老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对安全隐患大、规模小、入住率低的公办养老机构,实施提升改质和关停并转,全面推进养老机构“整合优化、分类管理”。
二、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会同省自然资源厅、住建厅,共同推进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新建城区和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且单处用房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大力发展面向不同层次、不同需求、不同对象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同时加强与社区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提高使用效率。今年3月,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出台《关于2023年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致力发展“嵌入式”养老机构,推动构建城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更好满足老年人“家门口养老”刚性需求和现实需要。
三、推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会同省工信厅、卫健委,结合智能化发展方向,发展“互联网+”健康养老模式。拓展信息技术在养老领域的应用,不断完善省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对接“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养老服务机构信息联动机制。推动更多数字应用实施适老化改造。持续完善“闽政通”的“长者专版模式”,优化提升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的适老功能,围绕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等主题,梳理发布老年人优待证发放、老年人福利补贴等老年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年初,我省已将推进“智慧养老院”建设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拟依托“互联网+”提供就近便捷养老服务,年内建设不少于25所满足养老院管理和养老服务需求、具有智能化管理系统的“智慧养老院”。
四、促进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推动老年人消费转型升级,促进老年消费市场健康繁荣发展。遵循老年人消费观念和习惯,保留线下服务途径,支持引导线下老年用品实体店布局,推动老年用品进商场、机构、社区和家庭,构建老年人便利生活消费圈。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工信部、民政部、卫健委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等,提升企业品牌竞争力。加强养老消费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打击涉老诈骗,改善老年消费维权环境,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今年6月,我厅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全省统一在民政服务机构、服务对象、特别是老年人群体中,开展了2023年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落实防非、防诈长效工作机制。
衷心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将对我省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领导署名:赵荣生
联 系 人:黄云龙
联系电话:0591-87551916
福建省民政厅
2023年7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