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107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省民政厅 时间:2023-07-31 11:29

刘嘉伟委员

《关于组织引导国企开展长者食堂服务的建议》(2023107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以及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由长者食堂提供助餐服务的养老需求越来越旺盛,特别在农村地区甚至是急迫之需。根据有关抽样调查,62.4%的老年人将助餐服务需求作为养老需求首选,90.2%的老年人将午餐需求作为三餐需求的首选。近年来,我省以构建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建设为目标,以解决城乡老年人用餐“就近便利”问题为抓手,加大投入,补齐短板,取得了一定成效。自2019年7月我省启动第一批20个长者食堂试点以来,至2022年底,全省已建成长者食堂(助餐点)2368个,其中福州市国有企业运营的长者食堂41个、厦门市6个、漳州市9个。长者食堂的建设,深受老年人及子女家属的广泛欢迎,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诚如您所言,居家养老最大的民生问题是空巢、独居、失能、半失能老人的买菜做饭难题,以及长者食堂覆盖广度、服务质量、监督管理等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统筹推进,积极推动长者食堂建设。为逐步织密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从2022年开始,省委省政府将长者食堂建设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每年建设不少于300个长者食堂,省级财政每个补助15万元,计划利用3年时间,到2025年建设不少于1000个示范性长者食堂,实现全省乡镇(街道)全覆盖。

二是政策激励,确保长者食堂持续运行。2022年6月,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出台《福建省关于长者食堂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长者食堂的建设,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长者食堂的服务经营场所实行低租或免租制度,水、电、气等按居民价格执行。同时,根据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督促各地将长者食堂食品安全纳入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积极创建“明厨亮灶”食堂,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提升长者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三是加强关爱,丰富老年人服务内涵。按照《福建省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意见》,做好(居)留守、空巢老年人关爱进一步完善家庭尽责、基层主导、社会协同、全民行动、政府支持保障的村(居)留守、空巢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鼓励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方式,配齐村(居)助老员,开展定期巡访。把老年教育增量重点放在村(居),推动老年教学点嵌入式延伸到村(居)养老服务机构,推广“长者食堂+学堂”模式,办好家门口的老年教育。推广“互联网+老年教育”,利用“乐龄学堂”“十点钟课堂”等,为老年人学习提供便捷渠道。鼓励文化娱乐产业提供适应老年人特点的服务,传播优秀老年文化作品。同时,将防范非法集资宣教融入长者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不断提升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支持和指导。

 

领导署名:赵荣生

  人:王靖夷

联系电话:0591-8755302715259105291

 

 

                                   福建省民政厅

                                  202373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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