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201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省民政厅 时间:2023-07-31 11:30

高文翠委员:

《关于运营好长者食堂的建议》(20232018号)收悉。由我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连续7年将养老服务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为解决城乡老年人用餐“就近便利”问题,加大投入,补齐短板,积极构建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自2019年7月我省启动第一批20个长者食堂试点以来,至2022年底,全省已建成长者食堂(助餐点)2368个,其中城镇843个、农村1526个。

然而,诚如您所言,我省人口老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农村开展养老助餐服务需求迫切,失能失智老年人助餐护理服务较为紧缺,食品安全监督保障机制相对薄弱等等。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投入,着力让长者食堂“办得起”。为逐步织密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从2022年开始,省委省政府将长者食堂建设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每年建设不少于300个长者食堂,省级财政每个补助15万元,计划利用3年时间,到2025年建设不少于1000个示范性长者食堂,实现全省乡镇(街道)全覆盖。同时,规划建设一批集居家、社区、机构等功能为一体的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就近提供日间照料、助餐服务、短期托养、长期照护等服务,计划2023年建设50个。

二是积极联动,着力让长者食堂“办得好”。省民政厅积极引导市(县、区)根据实际需求建设长者食堂,支持各地建设具有配餐送餐功能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场所,拓展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网络,建设长者食堂或老年人助餐点,并将长者食堂建设运营情况融入“城乡养老服务发展指数”绩效考评指标,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同时,根据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督促各地将长者食堂食品安全纳入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积极创建“明厨亮灶”食堂,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提升长者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三是政策扶持,着力让长者食堂“办得久”。2022年6月,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出台《福建省关于长者食堂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长者食堂的建设,推动各地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整合资源,在长者食堂运营、购买公益性岗位和吸纳低收入群体参与助餐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各地因地制宜解决可持续运营经费问题,以个人缴费为主,通过政府补助、社会捐助、村集体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健全长效保障机制。同时,对居住在小、散、远自然村的农村老年人,鼓励长者食堂提供送餐配餐服务,或开展邻里互助的助餐服务。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长者食堂的服务经营场所实行低租或免租制度,水、电、气等按居民价格执行。

四是创新方法,丰富老年人关爱服务。按照《福建省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意见》,做好对村(居)留守、空巢老年人的关爱,进一步完善家庭尽责、基层主导、社会协同、全民行动、政府支持保障的村(居)留守、空巢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鼓励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方式,配齐村(居)助老员。推进建立由乡镇(街道)党委统筹指导,村(居)党组织负责实施,村(居)干部和在家党员就近就便、分片包干,动态更新村(居)留守、空巢老人信息档案,开展定期巡访。对无人照顾、风险等级高的独居、空巢老年人,建立应急处置机制,依托村(居)委会按“一人一策”及时干预。同时,将防范非法集资宣教融入长者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不断提升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支持和指导。

 

领导署名:赵荣生

联 系 人:王靖夷

联系电话:0591-87553027、15259105291

 

                      

                                  福建省民政厅

                                 2023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