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源委员:
《关于及时解决养老机构普遍存在的运营难问题的建议》(20232115号)收悉。会同省医疗保障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的反馈,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聚焦老年群体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提升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保障养老产业融资需求。进一步加大对从事养老服务行业并符合授信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截至2022年末,辖区卫生和社会工作(包括养老服务)贷款余额202.65亿元,同比增长29.54%。对包括养老机构在内的小微企业,实施差别化的利率定价,努力将贷款利率控制在合理水平。二是规范审批程序。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医保定点审批工作,按季度受理医保定点申请工作。三是壮大人才队伍。全省多所本科高校、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开设护理、康复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全面建立入职、在职等养老从业人员激励机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发展到2.6万人。四是发挥数智赋能养老服务作用。健全完善全省统一的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汇聚整合全省老年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养老从业人员等全场景数据。各地居家和社区依托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扩展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建立居家老年人信息库,整合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实现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有效对接。五是强化保险服务供给。推广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下发《关于推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意见》,引导保险业积极为养老机构提供保险保障,降低养老服务机构运营风险。2022年,累计为571家养老机构提供保险风险保障19亿元,较好支持养老机构化解风险。强化新市民养老保险服务。鼓励银行保险机构针对养老金融需求特点,创新开发养老储蓄、养老理财、养老保险等金融产品,引导相关机构将资金优先投向本地养老产业。六是推动出台在闽投资的台资养老机构政策,用电、用水、用气按大陆同类企业标准执行,并享受同等税收优惠政策,增强与台资养老企业合作新动能,吸引台胞台企到闽投资就业,加强对台交流合作。
下一步,围绕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支持养老机构的发展。一是引导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将养老投融资支持方案制度化,积极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生活等养老相关产业提供信贷服务。二是加快培育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加强养老从业人员和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推动落实养老护理员入职和在职补贴制度。举办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三是推进智慧养老院建设。出台智慧养老院建设指导意见,按照“智慧终端+应用场景+数据展示”的方式,建设一批满足养老院管理和养老服务需求,具有智能化管理系统的智慧养老院。2023年,争取建设不少于30家智慧养老院。四是鼓励辖区保险机构加大市场调研,针对养老机构经营特点等,优化产品体系和服务流程,满足各类型养老机构保险需求。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养老事业的关心和重视,您的建议将对提升我省养老服务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领导署名:赵荣生
联 系 人:官倩(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862801
福建省民政厅
2023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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