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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立纲委员:
《关于助力下肢残疾老年人出行的建议》(2023134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通过各项举措,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无障碍化、适老化建设,着力推动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省政府出台《福建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2019-2022年)行动方案》(闽政办〔2019〕49 号),鼓励地方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联合省财政厅出台《福建省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二是突出重点人群。做好重点人群家庭适老化改造,全力保障散居特困、低保家庭中的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做到“应改尽改”。各地民政部门加强内部信息共享,初步摸排改造对象,逐户上门进行政策宣讲,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三是加强质量监管。按照国家八部委印发《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要求,指导各地结合财力实际,坚持“一户一策”原则,逐户进行精准评估,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改造需求,合理选择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
下一步,结合代表建议,我们将以老年人适老化改造需求为导向,推进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一是加强新建城区和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推动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打造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二是聚焦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试点普惠性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面向失能、残疾、高龄等老年人,扩大改造覆盖面,提高改造标准,丰富改造项目内容,满足老年人个性化需求。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老年人的关注和理解。组织相关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老年人的权益和需求,倡导社会关爱和支持。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养老事业的关心和重视,您的建议将对提升我省养老服务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领导署名:欧阳晓波
联 系 人:官倩(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862801
福建省民政厅
2023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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