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徐莉委员:
《关于福建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法>的建议》(20231357号)收悉,由省民政厅、交通运输厅、住建厅分别办理。现结合我厅职能答复如下: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将“残疾人和老年人家庭无障碍环境建设”列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要求要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及相关技术方案,分年度逐步为困难重度残疾人,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提供无障碍改造服务。正如《建议》所言,福建省目前主打“福”文化,在养老服务领域,我们着力推进构建“居家有服务,兜底有保障,普惠有机制,市场有选择”的“福见康养”养老服务体系。老年人特别是困难老年人的家庭适老化改造,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福见康养”的重要内容之一。您所提的建议针对性很强,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相关政策标准。在国家、行业标准的框架指导下,推进我省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标准化工作,推广落实《福建省住宅适老化设计标准》等适老化改造相关省级地方标准,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二、加大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力度。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住建部、残联《关于推进“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重点保障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指导有条件的扩大范围对象、提高补助标准。
三、营造良好氛围。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及相关乡镇(街道)、村(居)大力宣传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重要意义,做好对老年人家庭及其邻里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为适老化改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充分利用农村老年人相互熟悉、关系融洽的有利条件,广泛开展志愿助老服务,支持成立以农村妇女、低龄老年人为主体的互助养老或志愿服务队伍,秉承“助人自助”理念,实现农村老年人互相帮扶、抱团取暖,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便利度。
衷心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将对我省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领导署名:欧阳晓波
联 系 人:黄云龙
联系电话:0591-87551916
福建省民政厅
2023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