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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耀华委员:
《关于在新婚夫妇中普及家庭教育基础知识的建议》(20232224号)收悉,现结合工作职能答复如下:
婚姻是家庭的纽带,婚姻家庭和谐事关民生幸福和社会稳定,为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民政部、全国妇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99号)。全省各地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不断创新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和改进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
您建议在结婚登记申请程序中添加家庭教育培训环节,出发点很好,但在目前条件下尚无法实行。主要原因是缺乏法律法规依据,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要求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强调“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落实“放管服”便民利民措施,因此,在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将家庭教育培训作为结婚登记前置条件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您的其他建议针对性很强,目前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建设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机制。目前,全省89个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中,有84个设立了婚姻家庭辅导室。近年来,各地积极推进婚姻登记业务咨询和婚姻家庭辅导购买服务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或律师到婚姻登记机关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情感沟通、心理疏导、关系修复、纠纷调解等服务等工作,引导新婚夫妇树立正确的婚育观和家庭观,促进家庭幸福和谐。
二、积极推进“山盟海誓”品牌建设。充分利用福建山清水秀特点,推进福建民政“山盟海誓”婚姻登记服务品牌建设。2023年省民政厅印发了《福建省婚姻登记“山盟海誓”品牌推广实施方案》和《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山盟海誓”婚姻登记移风易俗服务品牌建设的通知》,指导各地从严格落实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积极建设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机制、努力打造婚俗改革特色亮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大力推动我省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推动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增设“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童与家庭”两个发展领域,明确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中的重要作用。部门联动,制定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一法一条例”职责分工。全省建立了79个市、县(区)综合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统筹协调社会资源等,因地制
宜开展指导服务。
下一步结合您的建议,省民政厅将继续指导各地,推动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实现婚姻家庭辅导室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推动婚姻家庭辅导从单一的离婚前调解,向提供婚前教育、婚内咨询、婚姻危机干预、夫妻相处、亲子沟通等婚姻家庭全覆盖咨询服务模式转型,提高当事人维护婚姻家庭的综合能力和素质;推动应用“互联网+”服务模式,探索开展婚姻家庭“云辅导”,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内容。省妇联将持续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省人大常委会适时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建立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完善机构体系;推动人才队伍建设和“福建e家”家庭教育数字平台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婚姻登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欧阳晓波
联 系 人:陈 娴(社会事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676186
福建省民政厅
2023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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