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200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省民政厅
时间:2024-04-30 17:51
张宸珲委员:
《关于加强校外中小学生托管机构管理的提案》(2024200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具有针对性,“小饭桌”“托管中心”等校外托管机构的出现,客观上解决了一些家长无暇顾及孩子的实际困难,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的需要,但由于缺乏行业标准、监管缺位等原因,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因此加强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很有意义。
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将从民政工作职能出发,支持和鼓励有资质的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申办非营利性中小学托管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可在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依法及时将其审批登记为社会服务机构。在其筹备和成立过程中,民政部门将积极指导。对于已经登记成立的相关社会服务机构,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引导其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规范依法开展服务,促进健康发展。
领导署名:欧阳晓波
联 系 人:陈守熹(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0591-87676273
福建省民政厅
2024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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