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敬华委员:
《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省康复产业发展的提案》(2024205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康复产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7〕23号)及《福建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一是加快养老设施建设,全省现有各类养老床位29.7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39张。二是持续实施“福康工程”项目,2020年以来先后为3067名困难肢体残疾人和344家农村幸福院、乡镇敬老院免费配置康复辅具。三是支持三明市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在大田县初步建立“互联网+养老+康复辅具”服务网络。四是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建立康复辅具检测实验室,牵头起草的2项适老辅具国家标准和2项团体标准发布实施。
然而正如委员在提案中所提,目前我省康复养老服务业产业化程度低,不少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康复辅具需求得不到满足。下一步,我厅将结合委员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夯实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在县(市、区)范围推进失能照护机构、在乡镇(街道)范围推动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发展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机构。强化村党组织领导作用,进一步调动村民自治组织、老年人协会、专业社工机构等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把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用足用好。
二、推动医养结合深入发展。推动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合作,做实合作机制和内容。持续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医养结合机构规范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医疗资源富余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积极配合卫健部门推动老年健康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在全省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和老年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安宁疗护科等相关科室中开展老年健康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
三、促进银发经济创新发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发展老龄和养老服务类协会,搭建“产供销”对接交流平台。进一步鼓励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培育和选树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养老服务企业。2025年年底前,建立省养老康复辅助器具展示中心,每个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建立不少于1个老年用品产品类超市。
四、推动康复辅助器具新技术应用。在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设立假肢矫形器数字化制作中心,依托“福康工程”项目推广应用数字化技术应用,扩大“互联网+”辅具适配服务网络。通过省民政学校开办的康复辅具技术及应用专业,推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掌握行业新技术能力的专业人才。
感谢您对我省养老事业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关心关注。您的这些建议,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和研究,我们将把它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参考和借鉴。
领导署名:欧阳晓波
联 系 人:周昊(社会事务处)
联系电话:0591-83215791
福建省民政厅
2024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