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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欣委员、黄冠华委员:
《关于促进我省困难华侨农场振兴发展的提案》(2024301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部门职能分工,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四条建议中,涉及民政部门的主要是“省上统筹对全省6家困难华侨农场生活来源无着落、无人照料、因病因灾等特殊群体进行社会救助、帮扶,并给予政策上支持”。
近年来,我厅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进一步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健全运行机制,提升救助效能,优化服务供给等,切实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修订完善低保、特困供养等政策,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若干措施》,适度降低门槛,放宽准入条件,提出了“重病重残单人保、刚性支出扣除、收入扣减、延保渐退”等一系列惠民措施。二是在全国率先出台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措施,推动救助对象由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向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拓展,建设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将低保、特困、低保边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低收入人口纳入监测范围。三是建立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通过大数据比对、网格化摸排、“铁脚板”走访,组织基层力量开展巡访探访,及时发现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分层分类实施救助帮扶。四是简化审核确认程序,将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全部有序下放至乡镇(街道),逐步取消可以通过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和核对系统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中开通在线申办功能,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由于我国现行的社会救助制度,适用范围基本是中国公民(包括港澳台),遵循属地管理原则,主要按户籍地进行申请和审核确认。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已经落户的困难华侨农场特殊群体都能应保尽保,截至目前,全省6家困难华侨农场中共有66人纳入低保、8人纳入特困供养、30人纳入低保边缘人口,2023年以来有42人次得到临时救助。
你们在提案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积极建议民政部加强社会救助政策的顶层设计,探索非户籍地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政策,争取更多困难归侨得到救助帮扶。
衷心感谢你们的关心关注,你们的建议对我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领导署名:陈丽华
联 系 人:林 哲
联系电话:0591-87503790
福建省民政厅
2024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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