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关于持续深化整治重点行业养老诈骗的提案》(20241352号)收悉。由我厅会同省委政法委、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作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作为平安建设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将持续严厉打击涉养老违法犯罪、重点整治养老诈骗问题列入《“十四五”平安福建建设规划》,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属地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深化养老服务领域“点题整治”工作,开展“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印发《“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引导和激励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诚信守法经营、积极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服务,目前已实现651家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摸底排查和监督检查100%全覆盖。
二是开展专项行动。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2022年4月中旬起,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同步推进,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种涉诈乱象,通过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了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我省养老诈骗案件破案率、八大行业领域整治率等指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政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畅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常态化开展线索摸排,保持严惩高压态势。持续深化部门协作,加强行刑衔接,完善信息共享、协作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摸排、联合执法、联合惩戒、联合攻坚,消除监管盲区、增强治理合力。各地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纳入普法计划,将留守、空巢老人等易受骗老人作为重点对象,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精准性。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虽然总体占比不高,但其性质恶劣、侵害对象特殊、社会危害性很大,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有的案件受害者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大局稳定。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提出持续深化整治重点行业养老诈骗的提案,针对性和操作性很强,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很强的启发性和指导性。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贵委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精准打击。紧盯打击重点,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加强分析研判,深入推进线索核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省级网信办网络执法机构设立,进一步统筹全省网络执法工作,督促落实安全评估制度,加强老年人个人信息保护,严厉查处发布涉诈信息的网站平台账号。加大办案力度,统一执法标准,强化破案攻坚,精准依法打击。聚力起底大要案,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以重点案件突破,形成强大震慑。
二是持续深化行业整治。重点摸排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规模大的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场所,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回报等“炒床位”情况,深挖彻查问题隐患,坚持标本兼治,推进综合施策、靶向整治。完善审批、监管、处罚有效衔接的监管模式,推动主管部门制订完善相关行业规定,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监管效能。
三是持续提升宣传质效。紧盯网络直播、短视频、社交通讯等网站平台,督促网站平台进一步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账号管理、信息发布审核等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清理、处置涉诈信息账号,阻断养老诈骗信息网上传播渠道。充分发动群防群治力量,深入老年人活动服务集中场所开展宣传,提升宣传精准性。突出以案说法,深度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更好识骗防骗。探索更多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生活的宣传形式、内容,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进一步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
再次感谢贵委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支持和指导。
领导署名:欧阳晓波
联 系 人:王靖夷
联系电话:0591-87553027、15259105291
福建省民政厅
2024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